[摘要] 万科方面回应称,经公司自查,万科与地铁集团之间不存在以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达成的对赌安排或意向。
9月12日早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深交所于9月10日出具的《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作出答复。
针对深交所质疑万科是否与深圳地铁集团存在以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达成的对赌安排或意向,万科方面回应称,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同时向地铁集团发函核实,万科与地铁集团之间不存在以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达成的对赌安排或意向。
与此同时,万科强调,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在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8日组织召开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创新研讨会上,深圳市地铁集团董事长林茂德提到其“参与一个上市公司的事”。众所周知,林茂德口中并未直接表明的“上市公司”指的便是万科。
林茂德称,其入股万科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我跟他对赌,我们持你20多亿股值后,必须保持每年(每一股)分一块钱给我,每年都要分20亿给我,相当于现金流很好。”
“第二,它过去20多年增长100多倍,它未来十年增长1倍我就赚500亿,增长2倍我就赚1000亿,我贷款就有还款来源了。”
林茂德的这番言论引来深交所的关注,但万科在该回复函中一并指出,根据地铁集团给万科的复函,上述发言是地铁集团按照市场化原则,基于该上市公司以往优秀业绩表现及分红政策,以及对“轨道+物业”发展模式的信心,做出的投资回报设想。该投资回报设想是地铁集团判断长期重大股权投资之可行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至于,媒体质疑万科于6月披露的向地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预案中未出现对赌信息,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地铁集团给本公司的复函,关于‘对赌’,乃是地铁集团对于被投资公司投后管理、投资期望和投后回报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