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日起,租住东莞住房的职工每月可提取公积金的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且提取间隔时间也由原来的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每月自助提取。
4月1日起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
从至少3个月提取一次改为每月可自助提取
4月1日起,租住东莞住房的职工每月可提取公积金的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且提取间隔时间也由原来的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每月自助提取。昨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租房提取条件将进一步放宽。
《通知》指出,从4月1日起,租住东莞市住房的职工,每月提取限额大幅上调,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比例从月缴存额的60%提高至月缴存额的65%;提取的时间间隔从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的可每月提取,临柜办理12个月可提取一次。
对于提取条件,东莞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东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没有缴存时长要求),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只要在当月缴纳公积金后即可申请提取,不必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职工本人、配偶可分别计提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5%且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
办理流程:
(1)网上办事大厅
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dggjj.cn),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
将于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短信提取
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编辑短信内容“ZFTQ”,发送号码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查询;
短信通知业务已受理;将于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