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连日来,郑州市互助路38号院居民马水安实名爆料:郑州市互助路38号院两栋楼97户居民在2011年签订了一份“撤离危房协议”,从危房中被政府部门疏散已超过3年,现在政府部门承诺的“新房建成后原地安置”更是遥遥无期。
让居民从危房里搬迁,政府部门只花了短短半个月但是住进政府部门承诺的新房,老百姓却苦等了3年,并且至今未见到新房的踪影。连日来,郑州市互助路38号院居民马水安实名爆料:郑州市互助路38号院两栋楼97户居民在2011年签订了一份“撤离危房协议”,从危房中被政府部门疏散已超过3年,现在政府部门承诺的“新房建成后原地安置”更是遥遥无期。
反映
搬出危房用半个月,改造危房3年“没动静”
“这就是我以前住的房子,被封了没办法住了。”昨天,63岁老人马水安指着院里一间屋子说。
马水安说的那间房子,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38号院“56-59”号楼。
马水安说,这两栋房子修建于1953年。在这两栋房子里住的人,多数有资格享受房改房政策。但是因为房子被鉴定为危房,一直没分到房。
2011年8月15日,马水安和其他96户居民在签完一份“撤离危房协议”全部搬离,留下一排三层楼高的危房立在街边。协议上写着:“待新房建成后原地安置。”
“从2011年8月初开始到8月15日,短短的半个月内,政府就完成了危房里居民的疏散。可是从2011年8月15日至今,一晃3年时间过去了,政府却没完成后续的拆迁新建工作。”另一位爆料人尚志敏说。
探询
原地安置的事,社区、房管所称“不知道”
从2011年8月15日至今,居民没有盼来新房。
马水安和其他居民耐不住性子,开始到处打电话询问。
“我们就想知道啥时候能回来住。问社区、街道办、房管部门,都说不知道。”马水安说。
今年11月26日,尚志敏给郑州“市长信箱”写了一封信,至今还没收到回复。她说,这已是她第二次给“市长信箱”写信了。第一次是在2013年上半年,回复称,“多次向房管部门反映,希望协调有关单位制订危房解决方案进行改造。”
记者就此事咨询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百花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也不知道啥时候拆迁,就算拆迁也不是我们管的事儿。”后记者又致电郑州中原区房管局林山寨房管所,房管所工作人员也表示不知情,并说:“这栋楼政府还没有说咋弄。”
窘境
房租一直在涨,过渡费“不够用”
在“撤离危房协议”上,郑州市对当初搬迁的承租户都给予一定过渡费。具体是:按承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2元的标准给承租户发放临时过渡费,直到危房拆迁改造,与房屋开发企业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止。
“当时按过渡费每平方米12元,50平方米月租金才600元,现在租50多平方米月租金就要1000多块钱。我们难以承受。”尚志敏63岁了,而她的母亲80多岁了,现在他们6口人挤在她女儿的房子里。
“我一年的拆迁过渡费是8000元,可现在一个月房租2000多元。”另一名居民黄女士说,“以为可以享受到房改政策的福利,所以积极支持政府工作,让搬迁就搬迁了,没想到拆迁的事情拖到现在,更没想到会沦落到过渡费还不够房租的份上。”她说。
今天到你家
动员搬出只用了拆迁新建
还没动静
15天
3年
互助路38号院的改造进展表
2010年10月列入郑州市第二批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的十大安全隐患之一
2011年8月15日,居民签撤离危房协议全部搬离房子,协议称:“待新房建成后原地安置”
2011年8月15日至今,3年过去了,拆迁新建工作没有任何进展
2013年,居民向“市长信箱”反映,回复称“多次向房管部门反映,希望制订危房解决方案进行改造”
2014年11月26日,再次向“市长信箱”反映,尚未收到回复
昨天,中原区房管局林山寨房管所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政府还没说咋弄”。
互助路38号院的“前世今生”
郑州互助路38号院“50-53”、“56-59”两栋楼修建于1953年是郑州市直管公房,经郑州市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2010年10月列入郑州市第二批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的十大安全隐患之一。居民3年前已搬出,至今危房没有改造。
进展
何时新建区房管局“不知道”
以前住的房子成了危房被封,而新房还没开始建,那被疏散的无家可归的居民该何去何从?
昨天上午,中原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说:“至今没有拆迁可能是没有规划好。”对于为什么3年了还没有规划好以及居民现在该怎么办的问题,该中原区房管局工作人员称“不知道”。
记者又致电郑州市市长热线,被明确回复:“过渡费是协议上明确规定的,没有办法改变。”而对于这两栋楼何时拆迁何时新建的问题,市长热线工作人员称,会将此问题反映给有关部门。
因为“撤离危房协议”上没有明确表示具体的拆迁和安置时间,这两栋房子又是特殊的直管公房,大沧海律师事务所的唐军律师告诉记者:“政府也并没有出现明显的违约行为。”
对此,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宋向清表示:“政府执政为民,不管是规划变了还是土地性质变了,都应该对老百姓进行安抚,做出了承诺就应该付出行动。”
[记者手记]
诚信是金
马水安、尚志敏作为弱势的退休老人,在拿到和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得到政府部门“新房建成后原地安置”的承诺3年后,仍在四处奔波求助,不免让人感慨。
此事不免让人联想到本报今天到你家栏目8月11日曾报道,“郑州湖光苑小区拆大门时,三个部门一起上;建大门时,多个部门都不管”事件。让老百姓拆迁、搬迁时政府部门非常积极,而真正到了履行承诺、职责的时候,却一拖再拖。这种现象备受社会舆论诟病。
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政府要以身作则,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希望相关部门真的能听进去、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