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标准尴尬 倒逼汽车用品产业升级
9月25日,一汽大众佛山工厂投产,佛山分公司首期年规划产能30万辆,到2015年总产能将达到60万辆以上,成为汽车大鳄布局全国的重要一子。据悉,中国汽车产销量连续4年保持世界第一,中国已成为全球增长最快、最引人注目的的市场。
正是在中国汽车行业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汽车行业将结束没有保修、包退、包换、消费者权益不受保护的尴尬局面,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 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法)将正式在全国强制实施。与之相呼应的是,与汽车行业密切关联、深受影响的汽车用品行业也强烈地感应到了震感,汽车用品 行业进入了新一轮囊括技术、品牌、标准多路竞赛的优胜劣汰行业大角逐,倒逼产业升级。
常言道: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身附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李再华指出,“中国汽车用品行业,特别是汽车防护杠行业在20多年来一直处于缺乏统一行业标准的尴尬境地。”这也折射出了整个汽车用品行业缺失标准的尴尬。
汽车易损件与汽车用品的关系
纵观汽车三包法规定,在汽车三包法第五章第十八条,有“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行业专家认为:汽车滤清器、空调滤清器、火花塞、蓄电池等16种汽车零部件为易损件。而跟易损件相关联的汽车用品主要集中在用电驱动的品类,如导航、日行灯、照地灯、音响等。这些汽车用品缺陷有可能造成汽车蓄电池功能的缺陷,进而受到三包法的约束。
由此可见,汽车三包法明确规定了汽车易损零部件相关三包管理规定、办法,某些类型的汽车用品受汽车三包法管辖、管理和保护。
汽车三包明确保护消费者权益
相对于发展较成熟的家电行业早已普及产品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现状,汽车用品行业尚处于野蛮生长、亟待规范的时代。然而,汽车三包法将打破汽车用品行 业重售前、轻售后(甚至无售后)、无序竞争的畸形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表现在对产品质量要求更高、有明确衡量标准,浑水摸鱼、良莠不齐的混乱现象将得到 有力遏制;倒逼汽车用品行业积极主动的提升产品技术、品质及服务,实现产业升级。
消费者购买汽车用品将获得权益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 点:一、消费者知情权保障。如汽车三包法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 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 检总局另行规定。以上规定明示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不再绝口不提三包内容、或者遮遮掩掩,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二、消费者选择权保 障:例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的规定,保障消费者可以选择保修、或更换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易损耗零部 件。三、消费者权益受损时保障获得相应补偿。汽车作为大宗交易的一种,以往消费者往往处于绝对弱势地位,以汽车交付为时间分割,消费者遇到汽车产品质量问 题无处申告,何谈索偿?汽车三包法作为国家强制法规,依法保障消费者在三包期内获得免费维修(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更换、退货等权益,实现权益保障方面 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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