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水利大考验 最严格水资源问责制将实施
近日,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考核组织、程序、内容、评分和结果使用做出明确规定。依照规定,备受瞩目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将在今年3月全面启动。
为解决我国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随后,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立了“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近年来,我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恶化等问题依然突出。和“三条红线”提出的目标对比,人们不禁感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压力之大。如何让“最严格”的制度得到“最严格”的落实,是实现目标的关键。
“要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最关键的是建立责任与考核制度。”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说。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此后,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加快推进。
此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其实是将考核组织、程序、内容等进一步细化,为推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提供实施依据。
《实施方案》明确,由水利部等10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考核内容包括各省级行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4项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实施方案》规定,水利部商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于考核期内各年度2月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明确对上一年度或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综合自查、核查和重点抽查结果,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年度、期末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国务院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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