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烟花爆竹产品十分畅销。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日前通报烟花爆竹产品抽查结果,我省生产的两种产品和经销的一种产品分别被列入“质量黑榜”,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谨慎选购。
本次抽查共检测了燃烧性能等十多项指标,其中广德县正大花炮有限公司2010年11月生产、规格型号为“220×175×298(mm)”的“家逢喜事”牌25发开门红(烟花),发射筒壁厚指标不合格;广德县红旗花炮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5月生产、规格型号为“208×208×235(mm)”的“栖凤”牌36发“恭喜发财”(烟花),燃放性能不合格;浏阳市杨花金阳红鞭炮烟花厂生产、太和县盛世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经销的“金阳红”牌鞭炮(竹报平安全红炮),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种氯酸盐。
专家提醒,烟花爆竹产品采取有证销售,消费者应到有销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店去购买。氯酸盐化学敏感度高、反应温度低、爆炸力强,尤其与硫磺或有机物混合后,稍经摩擦就易发生爆炸,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烟花爆竹生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明确规定:“产品禁止使用氯酸盐(摩擦类、烟雾类除外)”。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