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手房购销行业蓬勃发展,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房屋中介市场鱼龙混杂,“虚假宣传”、向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不签合同或签订“霸王合同”等欺诈消费者个案时有发生。上月底,城关区消协就受理了这样的一件投诉案件。1月4日,该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千万警惕合同陷阱。
城关区消费者协会从近年来消费者购(租)房投诉和咨询中了解到,2012年12月24日,董先生购买一套140平方米的二手楼房时,在某房屋中介导购员的忽悠下,糊里糊涂预交了4万元预付款,并签约了一份购房合同,只开了一张交款收据。当董先生实地看房时发现,该中介推荐的二手房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他要求退还4万元购房预付款时,中介以董先生违约等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城关区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一是消费者应对该房屋中介提供的二手房信息可能产生的费用做详细了解,并进行约定;二是在签约购房合同前,对所购房要亲自到现场实地查看,签约时要仔细看好每一项条款细节;三是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较好的正规房屋中介;四是付款时必须索要正规发票,同时,应与中介事先书面约定违约责任。(记者 张继培 通讯员 刘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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