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一位仅有1200多粉丝的医生发了一条微博,质疑优卡丹损害儿童肝肾,结果引发蝴蝶效应,这让优卡丹所属的上市公司仁和药业股价应声下跌,10亿元市值就此蒸发。
优卡丹被曝损害儿童肝肾
“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充分证明了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但是为什么媒体还在播出他们的广告,药店也可以无阻碍购买。各位大V帮忙转发吧,让媒体撤除这种残害儿童的广告吧!”
1月21日下午,北京某医院一名年轻的孟姓医生连续参与接诊多名感冒的幼儿后注意到,这些不到1岁的幼儿都在吃着同一种药——优卡丹。担忧之余他拿起手机,随手编发了这条不足140字的微博。
另仅有1200多粉丝的孟医生没有想到的是,演员文章转发了这则微博,随后这条微博被网友们疯狂转发。紧接着传统媒体开始跟进。
1月26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回应,已修改产品说明书,一岁以下婴幼儿应禁食优卡丹,而禁食原因非“肝肾毒性”。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1月27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优卡丹”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已经江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该药品可正常销售和使用。
据《新京报》1月27日报道,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在微博称,“网上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当初“慎之又慎”地接了此广告,并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假如今天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
国家药监局2012年5月下发的《关于修订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说明书的通知》确实只写到“在【禁忌】项中增加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并未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
仁和药业两次声明仍遭质疑
1月26日,仁和药业发布澄清公告,称按照国家药监局2012年5月17日发出的通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原因并非“肝肾毒性”,而是因为“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依据”。
声明还表示,已对优卡丹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在禁忌项中增加“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并于2012年5月24日发布了相关公告,并称公司派出大量专业人员向销售合作单位进行了通报说明。
1月28日,仁和药业再次发表声明重申,优卡丹系列产品是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核准的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说明书也是经过国家药监局严格审批的,公司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只要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不会对儿童产生肝肾损害,并表示,在修改说明书之前已流通到市场的产品在保质期内仍可以正常销售。
对此有网友质疑,仁和再次发布澄清公告意在拒绝召回未修改说明书的产品,但市场上的在售旧款优卡丹并不受影响,仍能正常销售,且很多销售商并不知情。而仁和药业在26日的声明中曾表示,说明书已于2012年5月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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