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日益健全的高速公路网线,或自己开车,或搭乘各种公共交通车辆踏上回家过年的旅途。近期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情况呈现什么特点?回家路上如何才能确保交通安全呢?记者连日走访了南宁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十二、十三大队的民警,请他们通过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给各位车友支招。
疲劳驾驶造成追尾
从高速公路交警部门长期处理事故的情况来看,疲劳驾驶是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因为疲劳驾驶导致的追尾事故较为突出。
案例
2009年2月17日凌晨2时许,一辆粤B牌号的大客车,从贵州开往深圳。途经南百高速隆安路段时,大客车司机涉嫌疲劳驾驶,追尾撞上一辆桂A牌号的运煤大货车,造成大客车上2人死亡,40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提醒
南宁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潘耀初说,疲劳驾驶是由于驾驶员长时间不间断驾驶引起的,特别是在夜间(零时至4时),驾驶员的精神、体力都会出现疲乏、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不良状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要避免此类事故发生,不光依靠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还要司机朋友自律。
在交警严格执法以及人性化方面,潘耀初介绍,从2009年开始,该大队推出了“纠处违法人性化,不罚钱款罚睡觉”的执法措施,在执法过程中获得广大司机的支持,这个做法目前在全国各地得到大力推广。另外,在执法过程中,高速公路交警还通过了解驾驶员出发地以及目的地,了解车辆的行驶状况和驾驶员是否单独驾驶车辆等措施,对疲劳驾驶进行预防。
潘耀初提醒春节期间准备驾车出游的市民,在保证出发前身体条件适合出行的前提下,首先要正确测算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距离,了解沿途休息站点的情况,合理安排中途休息的时间;其次,尽量避免单独出行,长途自驾最好结伴出行,做好轮流驾驶的准备。此外,给车辆准备一些能缓解紧张情绪的轻音乐,较之刺激性音乐,轻音乐能更加有驱除疲劳。一些车友的实际使用情况表明,因为精神紧张导致长途驾驶疲劳的情况不少,刺激性音乐可能会增加焦虑感,在这种情况下,能让心情舒缓的轻音乐也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尽量在高速公路休息区休息,休息时若能做到人车分离,安全系数会更高。
驾驶员应在驾车1~2小时之后适当休息10~20分钟。驾驶人没有休息好或感到有点疲劳时,不要驾车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最好在驾驶1个半小时到2小时之后,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若感觉有点疲倦或有睡意时不要再继续驾驶。出行前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行车时间和计划,注意行车途中的休息;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夜间长时间行车,应由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每人驾驶时间应在2~4小时之间,尽量不在深夜驾驶。
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
高速路上想停就停,车辆出现故障之后就地抢修,也不管是否按规定放置警示标识。这些行为不但违法,而且危险。近年,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现象不少。据每天都上路巡逻的民警反映:几乎每天巡逻都会发现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现象,特别是节假日自驾外出游玩的私家车辆增多的时候,这样的违法行为数量就有所上升。
案例
2009年10月某日晚上10时许,一辆大货车途经南坛高速那莫大桥路段时,因车辆轮胎爆炸,司机下车更换备胎。当时司机没有在故障车辆后方摆放“警告标志牌”,也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导致在更换备胎的过程中,另一辆小货车因避让故障车辆不及,撞上故障大货车的左后方,造成小货车上一名乘客重伤,驾驶人轻伤。
交警提醒
南宁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王伟说,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很难判断前方的车辆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尤其是在夜间。违法停靠车辆,容易让后方司机措手不及,造成追尾事故。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规定,非紧急情况禁止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否则,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罚200元,并记6分。
那么,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停靠路边,应该如何处理呢?王伟说,因情况所迫不得不紧急停靠的时候,应该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牌”,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引起后续车辆驾驶员的充分注意。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并且报警。另外,走错路之后,最好到下一个出口处掉头,切记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车。
超速驾驶害人害己
超速行驶时,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同时,超速行驶车辆发生机械故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容易造成爆胎、制动失效等机械故障。
案例
2009年10月某日早上7时许,当时下着小雨,在南百高速路上,一辆桂A牌照的小轿车急着从南宁赶往百色。在经过小林路段的时候,因车速过快,加上雨天道路湿滑,驾驶员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到高速公路防护栏上,造成驾驶员当场死亡、车上1名乘客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民警对现场勘察的情况表明,该车司机涉嫌超速驾驶。
交警提醒
南宁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李赫华说,超速一直是他们严厉打击的重点。在春运期间,他们会加强这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执法力度。第一,在重点路段,会利用雷达测速仪加强测速。第二,严厉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如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假牌假证等。第三,加强交通宣传攻势,利用各种手段向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目前,该大队已经组织过民警上车上路散发传单,以及在巡逻警车上的电子LED显示屏上打出“严禁超速行驶”之类的宣传标语,提醒路上车辆注意控制车速。
另外,提醒那些企图通过遮挡车牌、涂改车牌以及想出各种怪招躲避处罚的车主,不要有侥幸心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民警提醒车主,合理计划出行时间,尽量提前出发,可以避免为了赶时间而不得不超速行驶的情况。无论有什么理由,超速都是违法的。
超载行驶埋下安全隐患
临近春节,高速公路上车辆违法超载的情况有所抬头。一些公路客运车主在利益驱使下,不顾乘客的安全,拼命往车内塞人,让车辆不堪重负。而一些“好客”的私家车主,也往往不顾自身的安全,为友情多拉朋友上路,这也给大家的安全埋下隐患。
案例
日前,高速一大队民警在南宁石埠收费站定点执勤时,同一天先后查获两辆违法超员的大客车。
经查,这两辆从隆安开往南宁方向营运的大客车在途经古坛、富庶两个乡镇时违法上客,其中桂A牌号大客车核载35人实载50人,桂F牌号大客车核载43人实载48人。核准情况后,民警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了处理:责令桂F牌号大客车司机对超员乘客立即转运后放行;对桂A牌号大客车予以扣车,协助交通运管部门将车上乘客快速安全转运,并配合新闻媒体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达到了整治与宣传同步的良好效果。
交警提醒
南宁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肖力说,从目前的执法情况来看,2010年元旦期间开始到现在,辖区查获的超载行为开始有抬头趋势。每辆车都有它的安全承载人员数量,一旦超过极限,很容易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为车辆状况发生改变,造成整车操控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下降,一旦发生危险情况,造成的伤害巨大——超载、超员的车辆,发生事故后,通常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人员伤亡,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民警提醒,大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回家过年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车辆上载人的情况,一旦发现超载,请及时报警,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回家过年的平安系数。一般民警在截停超载车辆后,会责令车主以及协助交通运管部门安排车辆将乘客安全转运。结伴出行的私家车主,在出发前要准确落实出行人数,在节省出行成本的基础上,该增加车辆就增加车辆,尽量做到不浪费空位,也不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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