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巩义市了解到,为保持渔业可持续发展,巩义市决定实施春季禁渔。禁渔期从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12时,禁渔区为该市境内黄河、伊洛河、水库等天然水域。
据介绍,巩义伊洛河入黄河口到上游16公里段,是国家鱼类专家认定的黄河鲤鱼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和索饵场。今年巩义市加强了对黄河巩义段水域的治理力度,尤其结合伊洛河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加大对黄河鲤鱼繁殖区域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每年都将根据气候变化和鱼类繁殖时间划定禁渔期、禁渔区。在规定的禁渔区范围和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凡违反禁渔区、禁渔期有关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目前,巩义市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已在该市主要河道及水库周围张贴了禁渔通告,并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将加大对违禁捕捞的打击、处罚力度,一经发现,除没收捕捞渔具外,还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记者 覃岩峰 通讯员 冯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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