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 居住房和城乡建筑进行分户计量改造,用户不用自掏腰包承担改造费用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郑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除计划对郑州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同时还对用户计量收费改造承担改造费用进行规定。
到2015年,全部实现按用热量收费
冬季只用一个月暖气,却必须缴纳4个月的暖气费。不少市民都希望郑州市分户计量改造能尽快完成。对此,《方案》计划“十二五”期间,对郑州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其中,今年完成居住房和城乡建筑热计量1000万平方米收费面积,使通过验收并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居住房和城乡建筑面积占全部集中供热面积的35%。
今年供暖马上就要开始,能否完成35%的目标?对此,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说,其中应该包括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的是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等,供热面积和居民用户比起来,要大得多。
分户计量改造,居民不用掏钱
为减轻居民用户负担,《方案》规定居民不承担供热计量改造费用。其中,2010年11月30日以后交付使用的居住房和城乡建筑,已加入集中供热的,所有改造费用由开发单位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
2010年11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居住房和城乡建筑,用户的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购置及安装费用由市、区财政和供热企业按4:4:2比例承担。
而城市低保户自有住房供热计量改造资金,由郑州市民政局审核并从福利公益基金中列支。(记者 刘瑞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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