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年底前,该市将完成2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平均每户可获7700元的补助。
据悉,今年焦作市共有8个县市区纳入危改范围,年底前完成2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修武县600户,武陟县500户,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中站区各300户,温县、马村区各200户。
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为:具有焦作市常住农业户口,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现住房(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或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等。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为平均每户7700元(其中中央补助7500元,省级补助200元),其中,C级危房维修补助标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D级危房重建标准为:特殊困难户15000元~20000元,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7500元~15000元,其他贫困户5000元~10000元。(记者 郭长秀)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