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日报讯 昨日,市政府和郑州警备区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扶持就业为主,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前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并优先解决。
县级以上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重点将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及烈士子女士兵优先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记者 张乔普 实习生 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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