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显示,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将对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针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国家将提供生活补助,年生均补助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针对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国家将提供营养改善服务,在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每生每天营养膳食补助3元(每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
在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对农村学生、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对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元,资助两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地方结合实际在 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
到2015年,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
《规划》提出,将实行县(市、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校长交流制度,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也就是说,到2015年,在全国屡遭诟病的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大限”将至。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重点,一是促进热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流动,二是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师资流动。
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殷飞认为,推进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措施,能够有效打破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外来子女学校和本地学校之间的“藩篱”。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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