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交巡警部门获悉,年审时间到了,交巡警提醒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员及时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审验驾驶证,凡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和未按规定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等4类情况将不予审验。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持有A1、A2、B1、B2准驾车型的大中型客货车及校车驾驶员每年都要接受一次审验,在审验时将督促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者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但由于我市大中型客货车及校车驾驶人数量较多,加之一些驾驶人档案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变更,因此一些驾驶员并未按照规定及时审验驾驶证。
交巡警告诉记者,持有A1、A2、B1、B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审验时应注意以下要求:无违法记分情况的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居住地所属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办理审验手续;有违法记分情况的驾驶人,应先到所属交警大队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结束后,持《驾驶人审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记录表》、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审验手续。
此外,客运车辆驾驶员审验时,还应提交所属单位出具的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以及定期接受本单位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证明。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按规定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的一律不予审验。驾驶人通过审验后,由辖区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在驾驶证副证上签注审验有效期。
交巡警提醒广大持有A1、A2、B1、B2准驾车型的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员,每两年应进行一次体检,并向属地交警大队车管中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如手机等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说明更改。(记者 王娟 实习生 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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