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卫生局公布2012年第二季度本市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包括“市区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市区部分室内游泳场所监测结果”及“5~6月份打击无证行医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情况”。
市区生活饮用水合格率100%
据悉,4月24日至5月8日,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对市政供水管网汝河小区(中原区汝河西路17号)、电力社区(中原区工人南路338号)等42个市政管网末梢水监测点进行监督和抽样检测,合格率为100%。
5月至6月,以“涉嫌非法行医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共6人,主要违法事实均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且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仍再次非法行医,他们是:李玉山(中原区富民路大李村李玉山诊所),马永琴(中原区宋庄南街马永琴诊所),王运喜(中原区冯湾二组王运喜中西医诊所),于美玲(中原区工人南路于美玲诊所),李保营(金水区杨槐村医疗社区门诊),陈存学(荥阳市贾峪镇周垌小寨村无名诊所)。
5家室内泳池抽检不合格
5月7日~16日,随机对市区28家室内游泳池进行监督并对池水卫生质量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测游泳池水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结果显示,抽检的56份游泳池水,合格46份,合格率82.1%,5家室内游泳池池水抽检不合格。
不合格单位有:郑州众银酒店有限公司(游离性余氯不合格)、郑州市中原区海城商务酒店(尿素超标)、黄金时代科技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绿都城分公司(尿素超标)、郑州市二七区黄金时代健身房(游离性余氯不合格)、郑州广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细菌总数超标)。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池水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其限期改正。
郑州市卫生局提醒广大市民游泳时要选择去证照齐全、卫生设施完善、池水质量好的游泳场所,如发现无证照、卫生条件差的游泳场所,请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举报电话:12320、86181515。(记者 邢进)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