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晚报讯 昨日,郑州市就业办传来消息,即日起,郑州市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开始集中办理2012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按照规定,在择业期内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就业协议书须填写完整,在学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签订就业协议。
其中,毕业生签订的单位为各县(市)区、市直局委下属单位时,需要接收单位和其所属县(市)区、局委人保部门先盖章;毕业生签订单位为私有、民营、股份制等非公有制单位,需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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