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开选拔第11批专业技术人才

2012-04-27 08:53 来源:郑州晚报

  关于面向社会选拔郑州市第十一批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和我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郑发〔2004〕32号)和《郑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郑发〔2000〕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郑州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选拔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激励更多人才创新、创优、创业、创造,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遵循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遵循注重品德和一线倾斜原则;遵循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和具体条件

  (一)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本市范围,主要是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骨干人才;二是驻郑单位范围,主要是中央、省驻郑企事业单位中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专业技术学科骨干等高层次人才。

  国家公务员和第十批拔尖人才不列入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开拓创新,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选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在行业内威信较高,近五年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申报: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等奖项的;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转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2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被《SCI》、《EI》收录,引用率较高),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自然科学专著,并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的人员。

  2.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人员;理论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3.在工业生产科研一线,特别是在推动重点产业发展过程中,通过技术应用与产品研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4.在农业生产科研一线,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动了产业化结构调整,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5.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一线,特别是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6.在工程设计等方面,获得国家优秀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二等奖前2位的人员,市优秀设计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7.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发展具有特殊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所在企业规模、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可持续竞争力,上交税金数额较大、人均年利税率和职工收入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解决就业岗位有突出贡献,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营管理人员。

  8.担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5年以上,所在单位业绩居全国、全省前列,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管理经验被社会公认,并已得到推广的人员。

  9.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有自己独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首位人员;在全国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竞赛获奖学生,且具有一定科研成果,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曾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10.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中华医学科学技术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研成果奖;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河南省科研成果奖、河南省医学科技进步奖或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郑州市科研成果奖;医术高超,成果丰硕,荣誉较多,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

  11.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全国记协评选的“五个一工程”、“好新闻”等奖项,入选省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打破全国纪录、多年保持省记录或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2.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城市管理、国际商务、网络信息、金融财会、防灾减灾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精通业务,成绩突出,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驻郑单位的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报。一是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积极贡献,下一步有较为明确的合作目标。二是长期关注支持郑州市的发展,下一步有比较明确针对郑州市的科研项目和计划。三是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取得了良好业绩,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四是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专家。

  三、时间安排和申报程序

  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鉴于需要政治审查和业绩认定,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必须由隶属单位统一推荐。中央、省驻郑单位人员的申报,需由合作的组织人事部门代为申报,并说明合作的课题、意向和取得的成就。具体申报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报人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下载打印《郑州市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明确郑州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和要求;申报人将《呈报表》及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其中属于管理型人选的,要提供由财税部门认可的反映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材料),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

  2.单位严格把关。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组织的印章后,将申报人的《呈报表》等相关材料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相应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

  3.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要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申报人选的初选工作。一是对申报人的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鉴别,人选较多的部门可先通过专家初评,拿出初步意见。二是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表格填写要求准确精练,条理清晰。各呈报单位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下载填写《郑州市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和《郑州市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并整理好相关报表及资料。三是研究上报。各呈报部门党委(党组)要在初审的基础上,按照评审原则,认真研究上报人选,并将研究意见以报告的形式报市人才办。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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