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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可就近选择8个站点
机动车在审验时需准备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在有效期范围内)、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需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需要说明的是,车辆审验时必须无违法记录,车辆状态正常。
1.郑州市公安局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大学路郑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院内)
2.郑州豫台汽车安检有限公司(中原路与西四环南300米路东)
3.郑州西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中原西路与富民路向北)
4.郑州汇洲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郑上路扬州路西100米路南)
5.河南省世贸二手车交易市场(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西侧小刘桥)
6.河南昱辰交通安全有限公司(郑汴路白沙镇前程村)
7.郑州明宇二手车交易市场(郑上路二手车交易市场院内)
8.郑州汇洲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金水东路与新107国道交叉口向北4.5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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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9座以下非营运车辆车主可提前3个月对车辆进行审验。如车辆审验合格日期到2012年12月,那么该车的检验时间为20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记者 刘凌智 通讯员 邢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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