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呼吁修改“24条”,规避婚姻中的不确定风险
制图:李开红
24条 预先推定夫妻债务共同承担
/ 同病相怜 /
他们因前配偶举债,深陷债务危机,金额从55万到数千万;房子被执行,自己成为“老赖”;他们中有教授、医生、公务员、法官,女性和孩子是最大的受害群体。
/ 抱团取暖 /
他们组建QQ群、微信群,抛弃个案思维,各方合力,希望修改“24条”,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婚姻中一方不当举债,另一方须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加拿大海归董女士的经历颇显荒诞:王某与她结婚后疯狂举债,并在婚后两个月跑路。短短两个月的婚姻,董女士却需为约500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父母在婚前购买的房屋被执行,她还成了“老赖”。
成都商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下称“24条”)催生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虽已在法律上和此前的配偶结束了人身依附关系,但他们因前配偶的不当举债而深陷债务危机。
经历过共同的创伤,他们通过QQ群微信群全力做这样一件事——希望法律机关重构家庭债务承担规则,“在法律框架之下解决这个问题。”
相同的命运
王女士发表文章《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光在新浪微博阅读量已达600余万
离婚5年多后,家住四川达州的陈女士却因债务问题和前夫发生联系。
去年6月,郑某一纸诉状,将陈女士前夫舒某和她一道告上法院,讨要55万元债务。而早在2010年1月13日,陈女士就已和舒某离婚。
达州陈女士55万连带责任之债,源起2015年前夫舒某写的一份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中,舒某表示,他于2009年7月23日在郑某父亲处借款55万元,用于交付工程项目质保金。 庭审中,陈女士提交了一份上述工程的中标通知,该通知显示,前述工程直到2011年才中标。最终,两审法院均认定,虽陈女士已和舒某离婚5年,但由于债务形成于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工程发生时间与转款无必然联系,陈女士需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自去年10月前妻消失后,宜宾某国有企业职工赵先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应诉和对付债权人身上。赵先生前妻欠下数千万元外债。截至目前,已有3名债权人将赵先生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1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三起诉讼中,包括赵先生前妻妹妹、舅舅等出庭作证,赵先生前妻长期在外赌博,“一次输赢就是几十万”。但最终,法院仍以“24条”为依据,要求赵先生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对判决不服,赵先生提起上诉。
一度,赵先生的工资也被银行强制执行。“整整三个月,工资一到卡上就被划走。”赵先生向宜宾翠屏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法院裁定,由于赵先生不知道借贷关系的存在,同时赵先生前妻有赌博恶习,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裁定,解除对赵先生工资卡的冻结。
家住福建莆田的王女士,因为一段存续不足两年的婚姻,却需面对高达300余万债务连带责任。今年6月,王女士以“被负债—泉州兰瑾”的网名发表文章《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光在新浪微博阅读量已达600余万。王女士发现,自己并不孤单,有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跟她有相同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