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这种讨债的小广告很常见
夏日的一个中午,老赵和几个“同事”去南三环一家关门的饭店,“剪了个门锁,搬了点儿东西。”
老赵自称是一名职业讨债人。
据业内人士透露,郑州明里暗里做“债务清偿”相关工作的公司有两三百家,私人讨债队伍更是数不胜数。
这群人,或以小团体的形式存在,或以调查公司为名,收益可达总债额的50%。
【现象】
欠债、跑路频发
“职业讨债人”吃香
今年春天,老赵从老家来到郑州打工,工地的活太累,自己又没什么技能,经老乡介绍,他加入了一个“职业讨债人”队伍。
“最近做的这单业务,是一家饭店欠了供货商的钱,供货商找到我们老板,老板安排我们去帮忙要钱。”老赵说,“同事们”主要是老乡形式,至于其他具体信息,他不便透露。
在郑州的大街上,经常会看到各种关于讨债、调查的小广告。
债务纠纷频发,催生了这个不完全被法律认可的群体——第三方催讨机构和职业追债人。
这些人行事隐秘,或以小团体的形式存在,或以调查公司为名,通过收取高昂费用,采用非官方手段,为债权人讨债。
老赵的老板Z总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不愿意透露太多,已在这行做了十几年的他,在圈内小有名气。
“郑州明里暗里做‘债务清偿’业务的公司有两三百家,由私人组成的讨债队伍那就更多了。”Z总说,从事这行的人具体有多少,他没算过。
据他透露,一些打着“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商业咨询”等名头的公司,受银行、公司、个人的委托,开展着代理“债务清偿”的业务。
【方式】
讨债方式五花八门
还有不打不骂的“软暴力”
在网上查找从事讨债业务的,可以发现其大都冠以商业调查公司、调查事务所等名称,这些调查公司所开展的业务多而杂,但以第三者调查、催讨欠款居多。
河南商报记者加入一个讨债的QQ群之后,询问如何讨债,立马有几个人加了记者QQ。
其中不乏外地的讨债团队。一位标注地点在沈阳的讨债人阿林(化名)表示,这两天正要来河南驻马店一趟,“有笔业务要做”。
阿林的头像是一群花臂文身、统一着装、背对镜头的年轻男子,这些人看起来并非五大三粗,反而瘦弱且干练。
“我们讨债的方法都是实地讨债,不打不骂,恶心他。大家可能觉得讨债的都类似黑社会,实际上我们也是有方法的,并没有太大风险。”具体怎么个恶心法,阿林这样解释,“要硌硬他们,比如看看他们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等他们正在工作的时候,你去找他们老板或者朋友,别先去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跑路了,那也没关系,“可以住他家里几天,或者白天在他家转转,晚上去他家拍拍门,不用你联系,他家人就会联系他,他会主动找你”。
阿林说,一般讨债第一步是先礼后兵,和和气气商量着还钱;第二步是找熟人施压;第三步就是上述所说的“硌硬”;而当以上措施都不管用的时候,可能就会采取一些暴力手段,但是一般不会伤人太严重。如果有电话更好,“我们有各种智能手段找到他”。
【回报】
佣金高达50%
高风险背后是高收益
都知道这行“高风险”,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一不小心还会危及人身安全,然而仍有不少人前赴后继加入这个队伍,诱惑他们的,是背后的高回报。
Z总说,这群讨债人都是“刀尖儿上跳舞的”,“风险越高,利润越大,具体的佣金,要以这项业务的金额大小、操作难易程度来定。一般在20%到40%之间,比较轻松会再少收一些,最高可达50%。”
一般找到职业讨债人讨债的,都是通过各种渠道难以尽快要回欠款的,对于这些人来说,能要回一点儿是一点儿,对半分也总比一点儿都没有的好。
对于Z总来说,要么不开张,一开张吃半年,“要是顺利的话,一年挣几十万很轻松。”
不过,职业讨债人也不是什么单子都接。阿林的团队有一个原则:个人对个人的单子不接,政府人员的单子不接,10万元以下的单子不接。
河南商报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多家催收公司了解到,大部分催收公司的业务模式都很类似。
一般来讲,能找到借款人或者有相关的凭证,催收公司才会帮忙去催收,催收到资金之后才会收费,如果没有催收到,则不会收费。
一家标注主营业务为“专业讨债、婚姻调查、私人帮办”的商务公司表示:“接单子要有欠条或者确切的证据,同时,要证明欠款人有还款能力,债务人可以跟着在旁边看我们做事。”
阿林也提到,找到人是关键,“人能不能找到是最重要的,还有就是要看对方有没有偿还能力,如果真的是没有偿还能力的话,你怎么催也是没有办法的。”
说法
这个群体游走在法律边缘
采访中,几乎所有“讨债人”都标榜自己“不违法”,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由于讨债公司恐吓、绑架、扣押人质、扰乱秩序等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联合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目的是制止讨债过程中的暴力事件。
2000年6月15日,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文,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非法的民间讨债。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所谓的讨债公司、职业讨债人不是最近才有的,这至少要追溯到二十年前,只是最近几年由于经济下行才再次浮出水面,“他们一直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目前尚未听说任何一家讨债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过注册登记,这说明行政机关并不承认其合法存在,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内容完全超出了法律规定,我国行政机关并不允许公司名称中出现所谓的讨债、调查、私家侦探之类,而且,也不允许公司经营范围有上述行为。
职业律师很少跟讨债公司打交道,因为职业律师完全是依靠法律手段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谈判、调解、诉讼等,对当事人而言,不存在任何其他法律风险。
但是,对于讨债公司来说,他们采取的一些手段可能并不合适,甚至涉嫌违法,比如定位跟踪、堵门、24小时跟随等,一旦发生冲突,有可能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
如果造成任何一方人身伤害(轻伤以上),则很有可能牵连债权人,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张少春律师建议,任何公民均有权通过正当合法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有权委托他人(包括律师和其他个人及单位)代为行使上述权利,但是,一定要避免出现二次纠纷,尽量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记者 唐韬/摄 陈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