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作案地点
华商报讯 华县一15岁初中女生夜间去同村村民家上网,却遭对方持刀强奸。警方调查发现,疑犯还曾侵害同村两名幼女并录制视频。
上网遭强奸还被录像
3月22日晚8时许,华县发生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一名15岁初中女生遭同村村民侵害。
接到报警后,该县辖区派出所所长韩新军带领民警杨皓和王宏民立即赶到案发村庄。询问受害女生家长得知,当晚8时30分,其读初二(八年级)的15岁女儿翠翠跑回家中,哭诉说遭到同村村民李某的侵害,随即报警。
经了解,当晚8时许,翠翠到同村村民李某家中找妹妹时,看到其家中有电脑,便提出想上网。翠翠正在上网时,突然遭到持刀威胁,李某采用暴力手段对翠翠进行了猥亵和强奸。在侵害过程中,李某还使用摄像机进行了录像。
初步了解案情后,办案民警立即来到李某家中。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表情十分惊慌,眼神闪烁,最终当场低头承认其侵害未成年少女翠翠的犯罪事实。
民警将李某控制后,还根据其交代,在房内的电脑桌上发现了作案用的刀具,以及10多张色情碟片。
另外,民警还从李某家的衣柜中搜出了摄像机和两张内存卡,其中保存有其猥亵2名幼女的录像视频。
疑犯为单身中年男子
经调查,今年44岁的李某为当地一名单身农民,一直未婚,因经常在家中观看黄色录像,导致心理出现扭曲。
其从2013年9月起,先后以给孩子拿糖果吃等方式诱骗两名同村幼女,其中一名2岁,一名3岁。在将幼女诱骗到家中后,李某便采用暴力手段,对幼女进行了猥亵、强奸,并在作案时拍摄了录像。
今年3月22日晚,面对在家中上网的少女翠翠,李某心中起了歹念,随后便持刀威逼并对翠翠进行侵害。3月23日,因涉嫌强奸罪,李某被华县警方依法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
韩新军表示,这是近年来该所辖区内发生的一起侵害未成年女性的恶劣案件。为了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该所民警将深入农村、学校,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律宣传。
同时,派出所还将联合学校和学生家长,对未成年人开展教育,让未成年人在遭到侵害时知道如何自我保护;积极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加大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和重点地段的防控,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者 杨托 通讯员 曹飞跃 王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