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在工地打工的陆某通过聊天软件,多次把女网友约到酒店见面后,以借信用卡买东西有优惠为由,先后对多名女网友骗色骗财,共诈骗金额4万多元。12月4日,陆某涉嫌诈骗罪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小玲平时喜欢上网聊天,今年5月在网上认识陆某,两人相约在酒吧见面喝酒聊天,聊得很投机。10月13日,陆某突然打电话给小玲说,想借她的信用卡买灯具,因为用信用卡支付有礼品赠送;由于他没有信用卡,可以把要买灯具的钱先拿给小玲,小玲爽快地答应了。10月15日中午,陆某约小玲在酒店见面,顺便拿信用卡给他。小玲临出门时,陆某通过网络发来一张银行支付业务回执单的照片,单子上显示陆某给小玲的一张工行卡转入了1.05万元;小玲想到自己的信用卡限额只有1万元,于是放心了。之后小玲来到酒店,把信用卡交给陆某,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陆某借口离开。仅过了约10分钟,小玲便收到自己信用卡消费9800元的提示短信,但她没有多想。第二天,小玲到工行查询账户时才发现,陆某并没有将这1.05万元转到她的账户,陆某一再推说是银行方面的问题,自己目前在外地出差没空处理。
10月16日,陆某的朋友发短信警示小玲被骗了,小玲这才报了警。10月29日,陆某被江南警方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陆某,现年26岁,灌阳人,在南宁某工地做工。据陆某交代,他还通过同样的手法对另外两名女子实施了诈骗,诈骗数额达4万多元。他发给小玲的那张银行转账回单凭证是假的,是他请网友用修图软件改出来的。而陆某骗来的钱财,一部分被其挥霍,一部分用于还债。
检察官提醒市民,信用卡具有透支消费的功能,在此案中,陆某就是钻了这个空子,大肆骗财骗色。因此,千万不要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卢荻 实习生 梁文杏 通讯员 宁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