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在巴士站假装不慎将路过的女童推倒,随后以治伤、看病为由将女童带走开房,继而进行猥亵,这一幕发生于今年4月的珠海街头。昨日,香洲区法院发布了今日审理的两起儿童遭遇性侵案例,并提醒家长注意教育孩子防范拒绝陌生人伸来的“好意”。
熟人作案占案件总数过半
上周,国内首部关注留守儿童性侵题材的电影《如果树知道》在多家网站上线热播,引起了社会对于“儿童性侵”这一话题的更多关注。据通报,自2011年至今,香洲区法院审结儿童遭受性侵害犯罪案件共24件,其中猥亵儿童罪案件13件14人,强奸罪案件11件11人,外来人口犯罪人为20人,占案件总数的83%,尚未发现教育、医疗等领域工作人员对儿童实施侵害。
香洲区法院介绍,在实施犯罪中,犯罪人通常利用儿童缺乏警惕性的性格特点。在一个案件中,犯罪人以找厕所为借口诱骗孩子带其到男厕所后,对孩子实施猥亵。在另一案件中,犯罪人以找人为名,诱骗小女孩将其带到天台实施猥亵。孩子们由于天真和轻信容易遭受不法侵害。香洲区法院办理的儿童性侵害犯罪案件中,熟人作案13件,占案件总数的54%。这些犯罪人多为被害儿童的邻居、亲戚或被害儿童父母的朋友。
家长平常要加强教导
法官提醒家长,想要预防悲剧的发生,一是要加强监管的力度,做好监护工作。监护人不要把年龄较小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或让她(他)们单独外出玩耍,不要让年龄较小的孩子独自上下学。二是对子女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的知识和能力。家长平常也要加强对小朋友的教导,一个人独处时,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财物,更不要轻易和陌生人到一些隐蔽的地方,避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三是一旦孩子受到侵害应及时报案。有些家长为顾及小孩子的名声,故在小孩受侵害时没有及时报案,导致受害人身体和衣物上残留的证据已被清理,无法提取,给案件证据搜集带来难度。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导致儿童性侵案件易发、多发、不易被定罪。
典型案件
男青年猥亵儿童“二进宫”
2014年4月,刘某途经香洲区人民东路某巴士站时,故意把路过的女童小丽(化名,2006年出生)推倒,然后以带其看病、清洗伤口为由,将小丽带至附近一宾馆开房。刘某在房间内对小丽实施猥亵。同年4月份,刘某以同样的方式将女童小英(化名,2007年出生)带至附近一旅馆,对小英实施猥亵。经查明,被告人刘某于2012年曾因猥亵儿童、拐骗儿童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刘某年仅20来岁,已经在两年内,数次猥亵儿童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猥亵黑手伸向独处儿童
2014年6月,朱某在香洲区前山,见幼女小美(化名,2009年出生)的母亲上班,乘小美无人看管之机,将小美诱骗至附近士多店购买零食,并以看动画片为由,将小美带至其出租屋,然后在出租屋内对小美实施猥亵,并要求小美做出不雅行为。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朱某因猥亵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和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