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因不堪忍受12岁的儿子多次殴打,李女士诉请法院判令儿子由前夫抚养。记者昨天获悉,海淀已受理该案。
李女士诉称,2002年她与柏先生结婚,同年生了儿子小柏。2012年离婚,小柏随她生活。和她一起生活的日子里,小柏不听话,不去上学,还经常摔东西。为了给儿子办转学,李女士到处联系学校,可小柏还是不好好上学。今年3月以来,小柏变本加厉,开始撕书本,用剪刀剪坏李女士的衣服,摔坏她的手机,甚至动手打她。“我让他写作业,叫他起床上学,都会遭到儿子的殴打。”李女士说,她身上和头上经常有伤,有时连家都不敢回。
李女士称,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孩子变成这样她也有责任,自己也承受了精神和肉体的折磨,现在自己经常精神恍惚,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因为小柏打自己,李女士报过几次警,也找过居委会和妇联等部门,但都没彻底解决问题。想到前夫柏先生有能力管孩子,小柏还比较听父亲的话,李女士遂诉请小柏由其父亲抚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