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榆树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天太村巡逻,发现一名男子的摩托车上驮着一个鸟笼,行踪十分可疑。民警跟着进入小平房,发现五六十平方米的房间里,放着约30个大鸟笼,一部分笼子里关着小鸟,足有好几百只,屋里还有捕鸟的滚笼和粘网。7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警方已对其中4名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原本在自然环境中生活的野生动物,却因人类非法捕猎,遭遇厄运。为何放生却有可能好心做坏事?记者发现,其实放生背后已经形成了一条“利益链”,受益的总是捕猎者和销售者,损失的总是放生者,而受伤的总是动物,它们甚至在这个过程中被折磨而死。
市场
放生蛇都是被人抓来的
近年来,许多野生动物频频在居民区现身,仅2011年,吉林市就有4起在居民区发现蛇出没的情况。为什么原本生活在深山树林里的动物会跑到城市里?
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唐景文表示,蛇一般喜欢生活在自然环境中,城市内绝对不是蛇的栖息环境。之所以出现在居民区,基本上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
在吉林市东市场,有不少店家叫卖蛇、龟、蛙等动物。记者以顾客的身份与一名卖家交谈。该商家介绍,他卖的是“松花蛇”,属于无毒蛇,每条100元。“我们这卖的都是放生用的,你要是放生,我才卖给你。”
这些蛇是哪来的?该商家说,这些蛇都是村民在附近山上抓的,都是野生的。那这些蛇是不是保护动物?商家迟疑了一下,说:“没事。”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一个卖蛇商户,该商家出售的是一种小蛇,每条10元。同样,她也这样说:“这些蛇都是别人在山上抓的,送到我们这的。我们只卖给放生者。”
“那是不是放生以后,还有可能被人抓回来?”记者问。
“肯定有,那你就找没人的地方放生。”该商户回答。
市民
放生不当变成杀生
30岁的袁女士曾参与过放生。“我参与放生的初衷,是希望野生动物生存,可没想到,有些放生却变成了杀生。”袁女士说,有一次,她的亲属要去放生,便在市场购买了泥鳅,放入松花江中。“后来我走到江边另一处地方,发现不少泥鳅在岸边的泥里已经僵硬了。”袁女士突然意识到,泥鳅可能不适应松花江较低的水温,而亲属之前放生的泥鳅,也可能遭此厄运。“当时我非常痛心,突然意识到,许多人对放生都存在误区。”
从此,她对放生问题进行观察,她曾亲眼看到过有人在江边放生了一只乌龟,不久以后有人用工具把乌龟抓走。
袁女士说,之前参与放生时,她曾在市场同一商贩处购买泥鳅。有一次,商贩突然对她说:“你别买了,没啥用,总买我都不好意思了。”该商贩的言外之意是,这样做根本达不到放生的目的。
唐景文表示,现在放生背后已经形成了一条“利益链”,甚至已经催生出了订单生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比如放生鸟类,放生者向鸟贩预订,鸟贩接下“订单”后,便向捕鸟者下“订单”,捕鸟者按“订单”捕捉,然后送到鸟贩处,鸟贩再按“订单”卖给放生者,放生者再预订……从而就形成了这样一条恶性循环的“利益链”。这条“利益链”中,受益的总是商贩和捕捉者,受损失的始终是放生者,而受伤的,始终是动物,甚至有些动物被活活折腾死。
知情人士
捕鸟成本低回报高
据一位了解捕鸟的人士介绍,现在捕鸟数量激增,主要是因为放生者需求量大。捕鸟队伍也随之增加,原本只有少数人从事非法狩猎,现在许多农民也加入此行列,这是因为捕鸟成本低、回报高。捕鸟主要使用粘网、滚笼等工具,这些工具只不过几百元,还可以反复使用。捕鸟地点一般是吉林周边的山、森林,捕鸟者一般天不亮就上山,布置好捕捉工具后,接下来就是等待。
市场上,每只小鸟售价从2元至10元不等,个别的能卖到10元以上。如果一个鸟贩一天抓了50只,按每只2元计算,一天就净赚100元。鸟类的迁徙期春季从3月中旬至6月初,秋季从7月中旬至11月中旬,这期间捕鸟者至少能赚1万元,有的人甚至赚得更多。按一人一天抓50只鸟计算,100天就是5000只。如此类推,100个人抓鸟,就有50万只鸟流入市场。
隔一天就会死亡十几只
另一名业内人士坦言,从抓捕到销售再到放生,会有不少鸟类死亡。抓捕过程中,有一些鸟急于挣脱逃跑,在网上就可能撞坏翅膀,或者在笼子里撞坏身体,或被其他鸟类踩伤,这就要死一部分。在销售过程中,如果停留一天,就会有不少鸟死亡。“许多鸟气性大,比如麻雀,喂啥都不吃,熬不了一天就会死。”该人说,如果是100只鸟,隔一天至少死亡十几只,如果隔两天,可能半数鸟会死亡。
卖给放生者,也不一定当天就能放生,“等到被放生时,许多小鸟因为饥饿,可能没有体力回归自然,还会死亡一部分。”该人坦言,经历这么多重“劫难”,真正能生存下来的放生鸟属于少数,而且它们还可能再遭此厄运。
专家
放生对鸟类资源
造成巨大损失
唐景文曾对放生问题进行细致研究,并形成《放生问题报告》。以鸟类为例,过去人们只用很小的网具捕捉黄雀等有限种类作为宠物,对整个生态平衡影响不是很大。但近年来受放生刺激,大型网具兴起和滥捕人数增加,对鸟类资源构成了极大威胁。
现在市场每年非法贩卖的野生鸟类达100多种,年销售量数以万计,这不仅对鸟类资源造成巨大损失,也造成巨大生态危机。
唐景文说,比如2003年5月11日,仅在欢喜岭后很小的范围,一天内就查处7伙非法捕鸟人,而且现在滥捕行为已不仅局限在市郊,已延伸到各县市区,过去捕鸟的仅是少量市民,现在很多农民也参与进来,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唐景文表示,鸟类被捕捉以后,被当成宠物,只是很小的一部分。鸟类属难养动物,不仅需要饲养知识,还需要科学喂养,许多人因为喂养不当,造成鸟类在短时间死亡。另一方面是被人类吃掉,其中有被捕鸟者吃掉,也有卖给他人以后被吃掉。
“最大一部分就是被放生,然而放生的死亡数量却最多。”唐景文表示,许多爱心人士看到有人贩鸟于心不忍,便花钱买下后放生,鸟贩恰好利用这种心理,见有利可图,便更加疯狂捕鸟、贩鸟换取慈善钱。在这个意义上讲,放生的行为实际上就是“杀生”,表面慈善,却隐含罪恶。
鸟类是高代谢动物,生命力很脆弱,一般小型鸟类2小时内就会因饥饿死亡。鸟从被捕到鸟贩手中到被买下后放生,这个过程至少一天以上,当放生时已死亡大半,不死的身体也已造成巨大伤害,很难在野外继续生存。
在鸟贩手中,几十只、上百只小鸟挤在狭小的笼中,互相踩踏,长时间挣扎,体能消耗非常大,加上应激反应,冲撞鸟笼,互相攻击,导致头破血流、肢体伤残,从而导致死亡率非常高,即每放生一只鸟,便有3~4只鸟死亡,不死的也无法回到自然中生活了。
唐景文表示,每年的4~7月,正是鸟类繁殖期,捕获亲鸟毫无疑问就可能饿死一窝小鸟。“我们曾亲眼看见整窝小鸟由于失去双亲哺育,被活活饿死。”唐景文说,自古就有“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盼母归”的高论。而农历四月初八、十八、二十八,放生量最大,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野生动物都有它的分布区和占区,排斥外来同种个体,人类一次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的生态后果。辽宁曾有香客将食人鲳放生于养鱼的水库中,把水库中的鱼类都吃光了,给养殖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所幸由于食人鲳不耐低温,到冬季都冻死了,才没有造成不可想象的生态灾难。
有些人将南方的乌龟、蛇等运到北方,它们为什么在北方没有分布?主要是适应不了冬季寒冷的气候,放生到野外,必然死亡。同样,产在北方的太平鸟也适应不了南方的炎热气候,放生等于“杀生”,后果事与愿违。
不反对放生
但反对盲目放生
唐景文表示,不反对放生,但反对盲目放生。
第一,容易刺激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形成“利益链”。
第二,盲目放生导致动物大批死亡。很多放生者不知道所放生的动物是什么,更不知道它们生活的环境,许多动物因不适应环境而死亡。另外,遭遇被捕捉和贩运这两劫之后,它们是否还有体力在野外存活?以鱼类为例,许多鱼是在水库中捕捞的,松花江水温低,放生的鱼一时适应不了低温,都向岸边活动,这就引起一些人的贪心,由于经常放生,江边出现不少人专门捕捞放生鱼。
蛇类的放生也类似,许多南方贩运来的蛇类无法适应北方寒冷的气候,即使放生,也不能存活。如果是剧毒蛇,就更危险,北方医院不配备抗南方毒蛇的抗毒血清和治疗药品,一旦咬伤人,很难救治。
第三,动物体内外携带大量微生物,有些微生物在产地可能不发病,但如果在调入地就可能造成瘟疫流行,禽流感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第四,外来物种入侵。在我国造成较大灾害的有巴西龟、鳄龟、雀鳝和福寿螺。此外,外来物种入侵后,会与当地土著动物杂交,造成基因污染,导致一些物种灭绝。
建议
保护环境
也是积德行善之举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如此,在放生方面也同样适用。
唐景文表示,如果大家不去盲目放生,而是去规劝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人,或者去喂自然中的鸟,帮小鸟建巢,也可以保护鸟类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这也是积德行善之举。
“既然放生者不希望动物死,那就必须对放生的行为负责。”唐景文呼吁,放生动物,最好不要刻意购买,如果遇见受伤生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最好找专业人士寻求专业救助组织的帮助;见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一般是联系当地林业局或森林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没收的动物可以进行放生。
至于野生动物,应由专业人士进行科学放生,确保野生动物完全健康,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然后把它带到适合的环境,在最佳时间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