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撑面子,刘伟(化名)想开车去见女同学,却被父母拒绝。当晚,他喝了半斤泡酒,竟用摩托车的汽油点燃了自家房屋。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温江区消防大队获悉,9月16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温江二中设立法庭审理此案,判处刘伟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6月3日,刘伟在网上与多年未见的初中女同学小红相遇,并相约次日晚上一起吃饭。为了撑面子,他向父母借家中汽车一用,但被回绝。当晚,刘伟爽了女同学的约。晚上9点,父母决定搬到亲戚家去住。晚上11时许,喝了约半斤泡酒的刘伟,将摩托车中的汽油倾倒在自家两间储物室的衣服和棉絮上面然后点燃,邻居们发现大火后迅速拨打了110和119,当地公安、消防迅速赶到,火势被控制,但卧室的床和棉被、衣物已化为灰烬,幸未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