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14日)上午9点,北京朝阳法院将公开审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经营案。这是今年4月17号,“秦火火”因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之后,又一起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同时,非法删帖替人消灾牟利的昔日“网络红人”被审判。

  而这个“立二拆四”曾是郭美美炒作事件中的推手之一,有他在微博发布的照片为证,他还是“秦火火”的老板,“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裸模干露露、888万包机飞伦敦的杨紫璐等等,都是他炒作的产物,他在微博上写到“用炒作的眼睛看世界”。目前,记者孙莹已经到了北京朝阳法院,我们连线她了解一下最新信息。孙莹,你在现场了解到哪些信息?

  记者:北京朝阳检察院派出三位公诉人支持公诉。他们旁边摆放着八落近一尺高的案件,他们也介绍说,在举证过程中还将有视频证据播放。刚才有法庭工作人员在协调播放视频证据时灯光的要求,辩护律师的阵容是8位律师,每个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各两名律师,所以预计今天的庭审可能需要一天的时间。今天有20多家媒体被允许旁听,八点半之前,囚车到了,现在其他旁听人员被允许走入法庭。

  今天除了第一被告人杨秀宇,同案被诉的还有他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和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两个单位,以及曾分别担任两个单位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的卢梅,卢梅的网名是网名“梅子”、“非洲我最白”。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

  在此过程中,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并由他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卢梅负责联系他人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00元。检方认为,两被告单位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杨秀宇作为两单位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方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庭审进展我会及时发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