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编造身份与男子结婚 诈骗51万包养“少爷”  

  女子编造身份与男子结婚 诈骗51万包养“少爷” 图/陈春鸣

  2009年因出差山东,30岁的广州人阿军(化名)认识了小自己8岁的阿雪(化名)。约一年后,两人结为夫妻。

  但在结婚前后,阿雪共从阿军及他的母亲手中拿走了51万余元,主要用于包养“少爷”、高档消费等。为此,阿军与阿雪离婚,并将阿雪告上法庭。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指控阿雪诈骗阿军51万余元。但在今年4月,一审法院仅认定阿雪诈骗阿军1.5万元,对她判刑1年,加上阿雪另外有案在身,共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检方随后提出抗诉,阿雪也上诉。前天,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出差相识

  2009年4月初,阿军到山东临沂出差,在入住的酒店就餐时,认识了小自己8岁的阿雪,两人互留了网络交友号码和手机号码。后来,两人通过网络和手机保持着联系。

  聊了几个月后,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交往中,阿军记得,阿雪自称亲生父母在她几个月大时因车祸身亡,她由大姨及大姨父抚养长大,她大伯是山东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奶奶是该公司的大股东。她的大姨夫通过与司法部门的关系,为她谋了一份狱警的公务员工作,无需经常坐班。另外,她还称在临沂有间服装店,近年一直经营服装生意。

  2010年1月底,阿军从非洲回国后不久,阿雪让他到山东见面,还要他带上户口本以备登记结婚用。2月2日,阿雪带他回临沂。在临沂她的住处,阿军见到了她的司法制服,更相信她了。

  拿走51万

  2010年3月9日早上,阿军和阿雪在广州海珠区民政局填好资料准备登记结婚,由于阿雪的户口本缺了她的那一页,无法办理。第二天上午,两人到山东临沂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登记时,阿雪在职业一栏填写了“司法”二字。

  阿军说,办好登记手续后,他提出与阿雪的家人见面,但她坚决不同意,并说她晚上要乘飞机到厦门参加公司的重要会议。阿雪还拿了他的身份证,给他订了当晚回广州的机票要他离开。后来,他多次提出要到山东见阿雪及她的家人,但均被她以各种理由拒绝。

  2010年4月底,阿军通过山东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人事主管得知,该公司没有阿雪这个人,也没有阿雪所讲的“大股东奶奶”。阿军向阿雪再三求证,她于同年5月承认其个人及家庭情况是编造的。阿军说,这时他才知道阿雪在骗他。

  阿军感到不妙,他记得:2010年2月,阿雪以朋友的亲戚发生车祸需垫付医疗费用、服装店急需进货为名从他这里拿走3万元;同年3月,他分别向阿雪转账共45万余元。同年4月,阿雪以生意欠债发生法律纠纷为名向他的母亲“借款”3万元。

  包养“少爷”

  阿军说,直到2010年6月底,阿雪因涉嫌诈骗在临沂被刑事拘留,经办民警找他了解情况,他才知道阿雪还诈骗了别人12万元。他还从临沂警方处了解到,阿雪诈骗他及其他人得到的赃款已被她挥霍了,阿雪经常到杭州的娱乐场所娱乐消费,甚至包养“少爷”(即男妓,俗称“鸭子”)。

  而阿雪在侦查阶段也供述称,自己从2010年3月中旬至6月初,与朋友去杭州十次左右,在杭州一家国际大酒店等住宿,每夜住宿费800元至1500元不等;还到不少酒吧消费,每次酒水消费3000元至15000元不等;每次叫“少爷”陪酒消费,每人500元至1000元不等,每次叫“少爷”六名至十几名不等,光去酒吧消费一次就要两万至4万元;平时吃饭、购物开销也不小。她从阿军处收到的45万元基本都花在去杭州的高消费上。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也提到,阿雪将上述款项用于包养“少爷”、高档娱乐消费等。

  阿军要求与阿雪离婚。2010年6月21日,离婚案开庭,阿雪没有到庭,后来阿军一直联系不上她。2011年5月3日,经法院调解,两人离婚。一年后,阿雪因涉嫌诈骗在青岛火车站被民警抓获。

  一审:多个指控被否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共指控阿雪诈骗阿军51万余元,但海珠区法院审理后仅认定1.5万元:

  对于阿雪以朋友的亲戚发生车祸需垫付医疗费用为名骗得阿军1.5万元的指控,海珠区法院认为,阿雪在明知因车祸住院的亲属并未向其借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仍虚构车祸获得款项,并没有向阿军如实说明使用情况,属于诈骗。

  对于阿雪以服装店急需进货为名骗得阿军1.5万元的指控,海珠区法院称,由于阿雪对此的供述不稳定等原因,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她构成诈骗。

  对于阿军转账45万余元,海珠区法院认为,阿雪并没有虚构事实,阿军在明知阿雪索要钱财才结婚的情况下,基于与阿雪结婚而主动将款项转入阿雪名下账户。二人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因此不属于诈骗。

  对于阿雪以生意欠债发生纠纷为名向阿军的母亲“借款”人民币3万元的情况,海珠区法院认为,相关材料可以证实阿雪在涉案期间确实与他人有法律纠纷,阿雪并没有向阿军的母亲虚构事实,因此也不属于诈骗。

  海珠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阿雪有期徒刑1年。由于她2010年11月因犯诈骗罪被山东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这次判刑属于在缓刑期内又被发现新罪,法院决定撤销缓刑,对她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二审:双方各有说辞

  前日二审时,检方指出,阿雪虚构家庭情况,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和好感,从而骗取了被害人的钱财。阿雪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阿雪与被害人结婚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被害人的钱财。检方建议合议庭纠正一审判决。

  阿雪在庭上表示,如果她跟阿军没有真实感情,当初就不会跟他结婚,自己虽有做错的地方,但确实没有诈骗过他的钱。对于车祸后所付的1.5万元,阿雪的辩护人认为,这是阿军出于对患者的同情、怜悯,自愿给的。

  对这1.5万元,阿军表示,钱虽是他给的,但车祸当事人并没有拿到钱,足以证明阿雪构成诈骗。他还说,一审庭审后,阿雪的家属耍手段骗取了他母亲的谅解。阿军的代理人表示,同意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法庭目前没有作出终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