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称自己的丈夫与其侄女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丈夫与侄女不仅不知悔改,还公然挑衅、谩骂自己。无奈之下,林某将侄女告上法庭,要求侄女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近日,房山法院受理了这起一般人格权纠纷。
林某称,近三年来,丈夫与亲侄女陈某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林某发现后,二人仍不知悔改,侄女陈某更是多次对林某进行言语攻击、羞辱谩骂,并继续与自己的亲叔叔保持男女关系。据了解,陈某为1991年出生。
林某认为,陈某与她的丈夫是亲属关系,如此这般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严重违背人伦道德。她还表示,侄女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与丈夫的感情与生活,给她的精神带来严重创伤。故林某于近日将陈某诉至房山法院,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据悉,房山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记者 杨凤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