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驾车撞人后逃逸,使倒地的被害人被公交车再次碾轧身亡,近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王某。

  今年3月27日晚8时许,王某驾车行驶至朝阳区阜通西路时,将步行的被害人撞倒。王某没有立刻下车在现场等候或抢救伤者,而是将车停到附近一小店门口,之后打电话问朋友该怎么处理。据其事后供述:“撞人后,我脑子一片空白。”就在短短的一分钟内,一辆公交车行驶过来,司机刹车不及,被害人被再次碾轧导致死亡。当晚9时50分,王某回到现场向民警陈述事情经过。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司机和被害人皆为次要责任。检方认为,王某驾车撞人后逃逸,致后车再次碾轧被害人致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涉嫌交通肇事罪。(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