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了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云寺所在地商洛市博物馆库房遭偷拆一事后,开发商称,事前跟馆方沟通过,只是“临时性占用”。而馆方表示,开发商是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私自拆毁库房。昨日,省文物局已向商洛市政府发函,督促履行文物保护之责。

  昨日,在西街旧城改造项目施工工地,自称是陕西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吴姓项目经理解释,在拆除博物馆库房前曾和馆方负责人沟通过,是经过馆方同意的,由于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博物馆库房及部分用地,工程完工后会恢复原状。他说,项目规划是经过商洛市政府同意的,至于有没有经过省上批准,他并不清楚。

  陕西省文物局公安处一负责人介绍,商洛市西街旧城改造项目在商洛市博物馆所在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云寺范围内施工,按规定,须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向上一级政府报批,经过文物专家勘察论证同意后,才能决定是否施工建设。他们至今没看到商洛市有关方面的报批文件,省文物局已下发了4份文件、1份督查通知,要求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昨日看到华商报的报道后,省文物局已向商洛市政府发函,督促其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履行报批手续,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记者田德政 实习记者陈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