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之后,一切仍没有结束。

  充当人质的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王林华走出教室,大脑一片空白。此刻,换下了教师秦开美的他双腿还有些飘,白衬衣胸前打湿一片,汽油味让他至今难忘。

  在操场避险的师生中,有人喊“安全了”,开始向外走。在校外焦急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鼓掌,说着“人民警察,好样的”之类的话。

  案发现场进入了例行程序:调查、取证、笔录……

  “张泽清被打死了”。

  消息很快传遍了周围的村子。他所在的许桥村四组村民议论纷纷。村民陈先玉说,他不该去学校,这个做得不对,但是他去闹事是有原因的。

  “四组的地被占了。”陈先玉说。

  四组的老组长陈正文向涌入村子的各路记者展示一份政府裁决书。他说,1975年,四组的210亩和邻村的115亩土地划拨给公社建设砖瓦厂。包产到户后,四组关于这块土地的争议一直没断过。

  1993年,潜江市人民政府裁决:整个300多亩土地使用权确认给了浩口砖瓦厂。对于这一的裁决,陈正文和部分村民一直不接受,至今他们仍在为此事到处反映意见。

  浩口镇党委书记徐国亮说,我国土地制度在不断完善,以前是土地无偿划拨,后来才有征收出让,再后来又有了招拍挂。“如果用今天的法律和政策去衡量历史的做法,那这个社会还怎么运行?”

  在一次反映情况现场,记者听到村民们讨论:如果政府不管张泽清的事,只要管地的事就行。

  张泽清是否为这210亩土地的历史纠纷走向极端的呢?

  记者12日来到张家,张泽清妻子褚珍元身着橘红色上衣,土褐色裤子,站在家门口,面无表情。记者跟她聊天,她指着隔着十几米远的陈正文:“跟他们说。”

  “老张为什么去学校?”记者轻声问。

  褚珍元转头看了一眼陈先玉,支吾出一句:“地——地的事。”

  6月5日,张泽清到镇上反映意见,接待他的正是王林华,当天值班的还有许桥村村支书许本新。他反映的确实是土地问题,不过,是四组约40亩的非耕地重新分配问题。

  农村非耕地是个历史政策的产物。陈正文介绍,非耕地一直被本组六七户村民租用着。2003年税费改革之前,村集体还能收上承包费,但是2003年之后,国家不收税费了,这个钱有的也收不上来了。种田多,拿补贴就多。村民要求重新分这些地,张泽清也是其中一个。

  离浩口镇不远的许桥村四组有320多人,目前上报土地有176亩。因人均耕地少,离城区较近,外出打工的人走了大半。

  记者在浩口镇政府6月5日的来信来访交办单中看到,对于张泽清重新分配非耕地的诉求,处理意见是:“许桥村开群众代表大会,集体讨论解决所反映的非耕地问题”。

  徐国亮介绍,非耕地纠纷是2003年以后各地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有国家二轮土地延包政策,哪一级政府都无权出面重新分配土地,只能按村民自治的办法。但许桥村四组的村民大会没法解决这个问题:占着地的不愿让出来,没有占的又一定要分。

  记者注意到,这份来信来访记录还暴露出张泽清与村支书许本新以及同组村民陈某存在矛盾。对陈某,张泽清反映问题的意图是“四组之所以成现在这个样子,都是陈某所致”;对许本新,他的意见是“袒护干部陈某”。

  许本新觉得“很冤”,他无法理解“就因为他没法满足张泽清的要求”,他和家人就要“遭受张泽清的监视和隔三岔五上门吵闹”。

  “我2009年才回村当支书,他那会儿都入狱了。我没法满足他的要求,他就坚持说我包庇袒护陈某。”许本新说。

  据了解,陈某是四组的小组长。徐国亮说,今年以来张泽清到镇政府找过多次,理由也不少,其中一个理由是他要顶替陈某当四组小组长。

  有人推论,张泽清实施极端行为的重要原因是与陈某的个人恩怨。记者从办案民警的记录中了解到,张泽清劫持人质时,列了几个要见人的名单,其中就有陈某。跟其他人不一样,他要求警察“把陈某双手拷起来”带到他面前。

  记者从潜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张泽清与陈某结怨已久。在潜江市人民法院(2009)潜刑初字第031号判决书中详述了张泽清第二次入狱的事由:“2008年9月3日,被告人张泽清在潜江市浩口镇许桥村四组村民陈某的农田附近,因琐事与陈某发生争执,持自制的一支仿左轮手枪将陈某左上臂击伤,后逃跑。”

  案发后,张泽清“因制造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仿左轮手枪1支,并具有杀伤力”的非法制造枪支罪,以及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被判入狱5年。

  与陈某的矛盾就此激化。在6月5日这份来信来访记录中写道:“张(泽清):我的生活需要这样的田,我要分得应有的份额,我现在儿子都没结婚,条件很差,需要改善。陈某的两个女儿,应该给我儿子一个做我儿媳。我坐牢就是因为他!……”

  褚珍元告诉记者,家里有3亩多耕地。照此计算,加上外出打工的儿子,家里三口人均耕地超过1亩,远远高于四组人均耕地面积。

  据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忠汉介绍,张泽清2012年12月出狱后,就开始申述判刑过重,并要求经济赔偿。其申诉理由有两个:第一,制造枪支,是用于防身自卫的,不是伤害人。第二,打伤陈某,是正当防卫。法院根据程序再次核查事实和证据,最后驳回他的申诉。

  此后,张泽清又向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汉江中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再次驳回了他的申诉。王忠汉说:“驳回之后,他没有继续向上申诉。在法律层面,他能行使的权利都行使了。”

  10日下午,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到张泽清家中,通知褚珍元和女儿去殡仪馆看张泽清,需要签字。女儿同意前往,但村民七嘴八舌议论后,褚珍元不同意去看。她告诉记者:“邻居说,去的话要签字,殡仪馆的钱、火葬费,都要我们出,我不去。”

  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请张泽清家属看他,以及签字,是按司法程序规定。据了解,目前张泽清在殡仪馆的所有费用是浩口镇政府支付的。

  褚珍元是个话很少的农村妇女,女儿还年轻,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看得出她们非常迷茫。

  有网友评论,警察开枪,对准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张泽清用极端行为将自己推到了所有人的对立面。

  枪声之后,秦开美、王林华和其他曾站出来愿替换人质的人引来舆论关注,他们也听到了一些“令人心痛”的声音。

  从警几十年的潜江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说:“一个老师、一个基层干部,从法律上讲,他们有充分理由不顶替上去,但是他们上去了,这种行为不值得肯定吗?”

  与此同时,质疑警察开枪的声音也开始出现:为什么要击毙?打伤不行吗?

  肖天树说:“现场处置是一个专业的、充满偶然因素的事情。犯罪嫌疑人携带的危险品有损伤半径,威力有多大、半径有多大,现场无法预知。如果开枪打伤,嫌犯点燃引信,又会出现什么结果呢?开枪的目的从不是结束嫌犯生命,而是彻底阻断对被劫持公民生命的威胁。”

  华中科技大学农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吕德文长期关注农村热点问题,事发后曾专门撰文。他说,警察权是任何国家必须拥有的专断权力。事件中,当地警方的处置非常得当。舆论质疑提醒了要警惕权力滥用,但本质上讲,警察权本身对使用权力更加克制,更加不能容忍权力滥用。

  吕德文说,人们有理由、也有必要去追问,但是真正有价值的追问是:如何防范和避免下一个“张泽清”走上不归路。(记者黄艳 朱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