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S7假钞 

  M3S7假钞

  近日,冠字号M3S7假钞在全国各地出现的新闻引起公众关注,微博数十万人参与评论,网易新闻近7万人评论。这条新闻最初由《齐鲁晚报》报道,报道称,济南一女士在ATM取到冠字号M3S7假钞,但银行认为ATM不可能吐假钞。

  银行ATM真的不可能吐假钞吗?全叔梳理了银行界人士对ATM运营情况的调查,发现多地人民银行发现ATM有吐假钞现象,而银行业目前对ATM验钞、吐假钞也无非常明确的管理措施。

  多地现M3S7假钞,识别追朔功能去哪了?

  《齐鲁晚报》提到,济南李女士从ATM取到假钞后,因已离柜,银行不再认可。多年来,在ATM取到假钞的新闻很多,但因取证难,几乎很难找到最终确认假钞来自ATM的案例。济南李女士面临同样困境。

  然而,李女士碰到的情况又比较特殊,2013年,央行实施人民币精细化管理,要求全国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2013年年底前,实现ATM机取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可查询。

  该政策实际上就是要求ATM记录下每一张取出钞票的“身份信息”,用户取到假钞后,就可通过ATM取款回执上注明的ATM机号维权。

  据《生活日报》报道,济南早在2012年就开始推广这种“冠字号ATM”机,但在李女士一事的新闻报道中,并未提到“冠字号ATM机”,M3S7假钞的认定也来自警方而非银行。

  同样发现M3S7假钞的河南郑州、云南昆明、贵州六盘水、辽宁沈阳等地,新闻报道也未提到“冠字号ATM机”。

  成本高,“冠字号ATM”推广难

  原因是什么?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媒体《金融时报》今年年初的报道,“冠字号ATM机”推广存在困难,因为成本问题,目前只有一部分原本就具备冠字号识别硬件条件的存取款一体机完成了升级工作。成本之高,可以从兴业银行的投入看出,该行从2013到2015年,陆续为此投入近2亿元。另据业内人士测算,目前改造升级的成本约为整机采购价格的15%,ATM价格在6至8万元,那么,升级成本大约每台是9000元到12000元。

  农业银行蒋勇良撰文表示,虽然央行对“冠字号ATM”机装配有要求,但由于成本太高,以及部分ATM机使用年限不到,政策推广受限。

  除了普及率不高,一些地方已装配的“冠字号ATM”并未起到假钞识别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去年6月表示,北京、上海、南京、广州4个城市已有近5万台实现了冠字号码查询功能。然而上海媒体报道,该地“冠字号ATM”机并未在取款回执上打印ATM编码,而广州媒体报道称,ATM机打印钞票冠字号却打出两个问号。

  ATM吐假钞并非谣言

  有种观点认为,ATM机不可能取出假钞,因此冠字号推行缓慢也没关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早就有很多业内人士指出了ATM防伪功能存巨大漏洞。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张晓锋对该地ATM机进行调查发现,ATM假钞识别系统辨别率较低,管理不完善导致出现ATM吐假钞现象。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对该市ATM设备调查后发现,几乎所有金融机构都武断认为,ATM机不会存进、吐出假钞。但经现场检测,技术稍好的变造币可以存进自动存款机,而自动取款机由于本身没有鉴别功能,即使是厚度与真钞相近的白纸都可以从钞箱中吐出。

  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杨坤对该地ATM机调查后发现,大部分ATM机出钞时不具备验钞功能,只能提供长度和厚度基本检测,即使“身高体重”相同的白纸也能进入出钞箱。

  2005年,广西钦州钱币学会卜进军撰文表示,目前,各商业银行所用的自动柜员机由于技术缺陷,出钞口都没有验钞功能。

  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冉静对辖区ATM机进行测试。测试发现,多数ATM没有人民币识假功能。

  另外,存款一体机存取款循环使用,导致假钱流入后又流入用户手中,从而滋生犯罪行为。

  2002年10月至2003年7月,黄军礼先后在宁波、长沙、上海等地多家银行的自动存款机上,以假币换取真钞取出17万余元,后黄军礼被宁波江北区法院判刑12年。

  2008年4月19日,居住在兰州的一家父子三人,通过裁剪、粘贴、拼凑等方法,用3/4真币与1/4假币拼组成变造币存入银行ATM机,随后非法提走现金近4000元。

  ATM机缺乏识假功能导致吐出假钞,这基本上是各地人民银行人士共识。但奇怪的是,一旦有客户怀疑取到假钞,银行的统一说辞都是“不可能”,就像复读机一样。

  ATM机验钞管理政策仍不到位

  ATM机吐假钱不鲜见,却极少有银行因此受罚。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徐国才与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同时指出,目前没有法律明确对ATM出假钞做过规定,所以人民银行较少将ATM管理纳入反假监督检查范畴,建议由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机构ATM机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还指出,当地银行对ATM机如何防范假币、出现假币纠纷如何处理均没有相应规定,客观上使工作人员产生了ATM机不会出现假币的错觉。

  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冉静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无偿提供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但现实是,目前银行只会在柜面取款时履行验钞义务,并不涉及ATM。专家指出,这是因为ATM虽具有和银行柜台基本相同的业务,但它不用取得金融机构服务许可证,所以也不用承担验钞义务。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张鹏指出,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只对银行如何鉴定、收缴储户的假币作了规定,但并未对银行方面的过错导致假币流人储户手中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定。

  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对于从自助终端存取到假币,只能通过调阅录像,查看操作程序,而不能从事实上予以认定。这就导致一旦假币从银行自助终端中流出,用户就只能承担由银行转嫁的损失。

  (原标题 全叔读报:戳破ATM机不吐假钱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