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货车司机撞上摩托车后,不仅不停车救人,反而驾车逃逸,导致被撞倒在路中间的摩托车司机惨遭5车碾轧。受害人80岁老父亲带着两个孙女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受理该案的番禺区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68.8万元。
2012年6月22日凌晨3时38分,李某驾驶货车沿番禺区番禺大道由北往南行驶,当车行至龙美高架桥下桥位时,与左前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司机陈某某被抛出车外,瘫倒在中间车道。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
随后,途经现场的3辆无名氏驾驶的机动车从陈某某身上碾轧而过。之后,盘某某驾驶小客车再次碾轧陈某某身体,但事后立即拨打了110与120,在现场等待处理。经医院证实,陈某某的死亡时间为当天凌晨4时04分。当天凌晨5时07分许,庄某某驾驶小客车违反禁令,闯过事故现场,过程中再次碾轧到陈某某的遗体。
肇事的货车司机李某在逃逸后第4天被捉拿归案,被番禺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其后,死者父亲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等一并诉至番禺区法院。
法院认为,虽然陈某某在庄某某驾车碾轧前已死亡,但碾轧遗体的行为还是会给原告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但结合案情,法院酌情支持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最终,番禺区法院判决李某、盘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22万元;超出交强险的损失共计45.8万元,由李某承担70%,由盘某某承担30%,庄某某肇事车辆的承保公司在交强险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万元。(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范贞 夏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