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3日,郑州交管部门传来消息,我市将从即日起,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严管重罚,但凡发现就会查处,其中对行经斑马线不减速的处50元罚款、扣3分,对行经斑马线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不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扣3分。

  郑报融媒记者 刘凌智

  通讯员 孟繁勇 文/图

  老人推轮椅过马路,一出租车打方向避开

  昨日上午10时许,在东明路与政四街交叉口,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正在对通过路口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摄录取证,一位推着轮椅的老人从东明路路西沿斑马线通行。

  老人走到路中间时,一辆车号为豫AT9112的桑塔纳出租车沿东明路由南向北行驶而来,司机看到老人后,既没有减速也没有停车,而是向右打了一把方向,避开从老人面前驶过,随即站在路口北侧的交警张刚将该车拦下。

  出租车司机对于交警的拦停有些迷惑,但已意识到是因为未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规定,对你处200元罚款和一次扣3分的处罚。”虽然出租车司机一直请求从轻处罚,但是张刚还是开具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

  人行横道不减速罚50元扣3分

  该路口车流量并不太大,但几乎没有机动车主动对行经斑马线的行人停车让行,一辆车号为豫A6H58B的白色奥迪越野车和一辆车号为豫AF2J86的起亚K2轿车,也因为没有停车避让行经斑马线的行人被张刚拦下。这两辆车的驾驶员均为女性,根本不知道为啥被交警拦停,在张刚解释了原因后,才明白自己的违法行为。

  据张刚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的,处50元罚款、扣3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扣3分。

  缓慢通过不算“礼让”

  张刚表示,“礼让斑马线”就是必须保证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通行权。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停止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机动车只要减速通过就可以了。

  如果遇到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由于行人相较于机动车而言属弱势,因此机动车仍应减速让行。另外,斑马线上机动车缓慢通过不算“礼让”,同样要被处罚。

  现在许多驾驶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看到行人后,有“礼让行人”的意识,采取了缓慢通过方法,这样做其实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是在无信号灯的路口,看见前方的斑马线应该先减速,确认行人要通过时停车让行。

  斑马线让人是对生命的尊重

  郑州交警一大队大队长王勇表示,斑马线前的“车让人”不仅仅是个交通安全问题,更是对生命的尊重,直接反映着城市文明程度,是城市更加有序、规则有效执行的具体体现。“车让人”包含两方面的内涵,首先车要爱护行人、尊重行人,不依仗“强势地位”横冲直撞;同时,人也要遵守道路规则,不做随意横穿马路等阻碍正常交通秩序的事情,让车走得顺畅、走得舒心。 “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和秩序;“人守规”,守出一份理解与和谐。

  ■新闻背景

  公安部:严查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

  6月17日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交管局已部署各地重点围绕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启动集中整治。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

  公安部强调,各地要严格执法,通过加强巡逻、监控抓拍等措施,严查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在严管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也要加强严管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形成“车让人、人让车”的文明交通环境。要通过向社会曝光典型违法、事故案例,让广大驾驶人熟知礼让规则,提高守法意识。

  记者还获悉,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人行横道设置,完善标志标线,增设交通信号灯并优化信号配时,增设二次过街设施和抓拍设施,有条件的还要增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最大限度保障行人过街安全。 据新华社

  ■他山之石

  北京:路考不避让斑马线将被评为不合格

  初学驾驶人路考时不避让斑马线等将被评判为不合格。记者7月2日从北京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文明礼让”被列入驾驶人培训重点。

  交管部门将在驾驶人理论课目考试地方题库中增加“文明礼让”的内容,在实际道路考试中,重点对驾驶人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进行考核。初学驾驶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等行为的,将被评判为不合格。

  同时,交管部门根据北京实际道路情况,编写文明礼让的相关教育材料;在初学驾驶人法规培训和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中,重点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等法律法规以及危害后果等知识的讲解。 据新华社

  ■评论

  “车让人”守住的是文明底线

  中国已经进入“汽车时代”,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迅速攀升。这要求全社会除了要有完善的交通规则体系,交通参与者也需要具备基本的文明素养,比如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相互谦让、礼让弱势一方、对生命怀有敬畏等。

  在所有交通参与者中,机动车相比于行人、自行车是强势一方,理应承担更多的礼让义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让人”也有明确规定。因此,“车让人”既是文明的底线,也是法律的强制要求。

  也要看到,一些地方交管部门执法偏松偏软,覆盖面不够,让一些司机存有侥幸心理,形成“破窗效应”。北京市此番对不避让行人的机动车祭出“罚款记分”的重拳,应当长期坚持、久久为功,让司机养成“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文明自觉。

  此外,在重罚“车不让人”的同时,行人、自行车等也必须依法约束自身行为,毕竟所有的道路交通参与者都是交通文明共同体的一员。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