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的头版总是“别有洞天”。
今天出版的《人民日报》把“报眼”位置留给了上海。要知道,报纸的这个地方处理地方新闻非常少见。这篇标题为《上海规范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的新闻被处理得如此突出,必有特殊之处。怎么特殊?如果你关注这几年从严治党的新闻,就会心领神会。
立信
事情要从2014年夏天说起。
当时,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上海,从7月30日到9月30日,费了两个月工夫。一个月后的10月30日,巡视组向上海反馈巡视情况。点名的问题中,第一句就赫然是: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
从上海后来落马的前常委、副市长艾宝俊,以及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的案件看,“贪腐父子兵,捞钱夫妻档”,呼应的就是巡视组的这条意见。
关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事,其实积弊已久。从80年代开始,中央就陆续出台过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的文件,三令五申,但“破窗效应”一旦形成,规定就被束之高阁了。
十八大以来,习总狠抓从严治党,从纪委办理的不少案件看,“贪腐父子兵,捞钱夫妻档”的现象非常普遍。落马的前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就说过,他参加儿子组织的饭局,往那一坐,商人们就心领神会。明面上看,领导干部“两袖清风”,配偶子女的企业也是合法经营,但这背后还是权钱交易。
当年商鞅搞改革,来了个“移木立信”,那么,要破除这个官场“潜规则”,谁来移这根木头呢?
上海
时间很紧。
2014年10月30日,巡视组点名上海存在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的现象。
2015年1月29日,上海提出整改方案。其中有一条整改方案专门针对“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问题”。方案写道: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根据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清理。
不想一个月后的2月27日,中央深改组羊年第一次会,通过的文件中赫然出现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在这个素来讨论全局性、顶层设计问题的高级别会议上,第一次出现事关一地的讨论件。当时侠客岛就写过解读文章:《不寻常,深改组会议第一次有地方领导列席》。
从巡视整改意见中的一个条目,上升到中央深改组的讨论文件,这个跨年,上海公务员弟兄们应该在加班中度过。短短一个月间,上海被确立为改革试点。有了中央撑腰,上海的一举一动就有了全国的示范效应。
当时就有提法称,这是“史上最严”的有关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规范意见。为什么?相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涉及“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多了一个“
子女的配偶”。
落实
从改革开放开始,上海一直是“试点专业大户”,这次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试点,自然被上海人看做是“中央的信任”。
2月27日上午,深改组开会刚通过上海的这个《意见》,当天下午,上海就举行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成员和各区县、大口党委,市委、市政府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悉数到齐,传达深改组会议和总书记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做试点动员。
一周后的3月5日,习总参加两会上海代表团审议,再次肯定上海市委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提出的规范意见,要求上海稳妥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果。
2个月后的5月4日,上海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规定涉及上海市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规定》,上海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上海本市经商办企业,其他级别领导干部都有详细规定。干部级别越高,规定越严。
试行《规定》出台后,上海开始大规模清查,让每个涉及的领导干部填表申报,事后还以20%的比例抽查。
2016年3月,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两会期间向外透露,在对全市1802名省部级和司局级官员情况的甄别后,有182人需要“规范”。而在这182名领导干部中,有10人被免去职务、10人被调岗,还有1人辞职,另有3人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一年后的今天,也就是上海被第十次中央深改组会确定为改革试点的两周年,《人民日报》用“报眼”刊发上海的试点成绩单:
上海已经对全市334家单位的2133名市管干部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作专项申报,并由相关部门一一甄别核实。对229名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137人的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11人调整现任职务;10人免职退休;1人辞去现任职务;3人涉及严重违纪,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50人作出书面承诺;17人不属于规范范围。
对比一年前后的数据,有些有意思的细节。
比如,一年前覆盖的是1802名领导干部,这次是2133名,多出的331名除了新晋的局级以上干部外,还扩大了覆盖群体,把原先试点中排除的没有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的副局以上领导干部都囊括进来了。包括一些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做到全覆盖。不属于规范范围的17人,主要是在下属企业中挂名法人代表,但不领企业工资的领导干部,也可见排查名目之细。
后记
试点的目的肯定不是当花瓶。
在上海被确定为试点后的一年,也就是2016年4月18日,又是一次深改组会议,习总要求“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2月后,新华社报道,这四地都陆续出台了规定,有的如新疆,规定异常细密,把退出经营后的企业出让转售都有异常详细的条文,防止企业在近亲属间流转,变相持有。
从上海,扩大到北京等另外四个地方,毫无例外,都由中央亲自部署,中央政治局委员领衔试点,可谓规格相当高。习总推进改革历来讲究抓“关键少数”,中央政治局委员带头推动改革,真是动了真格。
按照这个改革节奏,第二批试点一周年后,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国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规范的出台,应指日可待。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日子,该到头了。
文/风清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