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出版的《检察日报》刊文披露山东省招远市住建局村镇办主任张平,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贿赂高达数百万元的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百万资产并未给张平的生活带来任何改善,如何“藏钱”反倒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2014年年初,因担心自己在银行的存款太多引关注,张平就分批把钱取了出来,放在自家卫生间吊顶上面。
文章中提到,早在2014年12月,张平就被国家审计署发现存在套取公款的嫌疑。随后,组织派人找张平谈话,但在回答相关工作人员的问题时,张平没有如实回答,而是企图蒙混过关。谈话后,张平心中仿佛被压了一块巨石,考虑再三,先后两次向单位交回400余万元。
观海解局记者发现,近年来媒体曝光了不少贪官的花式藏钱法,但更重要的是,无论他们把钱藏在何处,赃款终逃不出见天光的一天,所涉官员也难逃法网。随着社会金融体系实名制的日益完善,加之反腐重拳从未停歇,留给贪官腐败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
藏匿:赃款裹上塑料纸 埋在粪坑中
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受贿近400万元。
徐其耀
为不让办案人员找到罪证,他将家中的钱财一部分转移到其在北京的妻妹处,一部分现金和存折转移到妻子在徐州的老家。
这些钱有的经层层塑料纸包装后藏在树洞内、灰堆内、稻田里、屋顶的瓦下,有的甚至藏在粪坑里。
2001年10月12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徐其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2万元、美元3.051798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90.2094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藏匿:专门租房、买房 金屋藏金
河北省外经贸厅原副厅长李友灿非法索取和收受财物共计4744万余元。
李友灿特意在北京一处不显眼的地段买了栋别墅,专门用来藏钱。此外他还专门向下属机关索取了一辆高尔夫轿车当作运钞车,最多时,现金分成16个行李箱,用这辆“运钞车”拉了三趟。最大的享受是把现金一摞摞铺在地上,数上几遍,然后“静静地欣赏”。
2004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保定市对河北省原外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公开宣判。
2004年9月10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友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6年4月26日,李友灿被执行死刑。
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因收受的赃款太多,放在家里已经堆不下了,于是另外租了一套豪宅来给钱”住"。
这样既能大大增加”库容",又能规避风险,为了防止钞票受潮发霉,他不仅用塑料袋将钱扎成一捆一捆的,还未雨绸缪,在地板上铺上了防潮纸、干燥剂,但最终近1200万元仍然发霉。
2006年9月1日,罗耀星因收受疫苗经销商贿赂1118.5万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藏匿:“糖衣炮弹”中塞满100余万元
2013年5月,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举办的“知与行”检察行为艺术活动周上,雨花区检察院首次披露了原湖南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陈京元受贿案的细节。
在陈京元家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放着两枚废弃炮弹,没人能想到,这两枚炮弹壳其实是两枚”糖衣炮弹”,里面塞满了陈京元收受的100余万元赃款。这最终也成为他落马的确凿证据。
2012年,陈京元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藏匿:正常使用的煤气罐内有乾坤
2005年4月1日,被称为“赣南第一贪”的江西省赣州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国蔚因受贿197万元、367万多元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李国蔚机关算尽,他甚至想到特制一个煤气罐,把贪污受贿的钱藏到夹层里。
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获得了一条重要信息:李国蔚家里有一个煤气罐,是他请人精心制作,专门用来窝藏赃款的。
在这个煤气罐底下的夹层里,办案人员起获了大量赃款。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个用于藏钱的煤气罐竟然还能正常使用。
见光:邻居借道回家 意外发现赃款
据《法制与新闻》报道,2008年1月14日上午,重庆南岸区某知名小区一位业主找到物管称,自己的钥匙被锁在房内,希望物管帮忙开门。随即,保安拿着楼上业主留下的钥匙带着装修工人进入五楼住户家,准备借道下到四楼。
进到这套新房后,保安在卫生间处发现了一堆用胶带密封着的矿泉水纸箱。出于好奇,他抠破了纸箱,不料却发现了8个纸箱里装的全是百元大钞。后经警方和银行工作人员清点,一共装了939万元。
这一案件很快被移送重庆市纪委。随后查明钱的主人是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最终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被判处死刑。
见光:被举报后 检察机关地毯式搜查
天津塘沽区原副区长姚建华,1994年10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其贪污公款案被举报以后,经历了与纪检两次谈话却还心存侥幸想“瞒天过海”。
姚建华夫妻俩把金项链和金戒指用小塑料袋和方便面包装袋里外4层包好,藏于开了膛的鱼肚子中,放在冰箱里冻了起来。
搞土建出身的姚建华还精心设计施工了更多的匿赃点。他亲自在木纱门的底框里挖了个槽,把存单嵌在里面后,又钉好木板,抹上腻子,刷了漆,看起来完好如初。他撕开盛着食用油的包装箱的瓦楞纸,把存单藏进去以后又粘好。
此外,他还把兑换的美钞铸封在一水泥包中,放在烟道眼下部,并用水泥上下里外地封住;把巨额现金部分转移到原籍的亲属处,部分兑换成美金存在北京的银行。
检察机关对姚家进行了两次搜查,耗时9个多小时找出全部赃物。
结语:金融制度与反腐锁死贪官“发财梦”
为什么有的贪官喜欢在家里藏钱?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一,我国实行金融实名制,贪官去存款就得登记,因此他的问题就会暴露。第二,如果他用亲朋好友的身份去登记,一旦他的亲朋好友翻脸,那个钱就是亲朋好友的了,贪官不敢轻易冒此风险。所以,把赃款赃物藏在家中,就成了更多贪官的首选。
观海解局记者发现,我国现行的现金管理和大额数据报送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迫使行贿资金或其他腐败资金,在金融机构和反洗钱中心留下交易痕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当单笔存款金额达到或超过1万元现金时,银行应对存款人进行客户身份的识别;当单笔存入现金超过5万元时,银行应同时核对存款者和账户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发现异常情况,银行还应进一步通过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客户身份进行核查。
对于腐败问题,我国历来态度坚决,惩戒手段强硬。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成效显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贪官的财产无处藏身,只能藏在家里,这也说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取得了成效。
无论从政治领域还是经济领域,规则和制度已经为官员腐败问题的查处织下天罗地网,再隐蔽的藏钱方式也终究会见光,再狡猾的贪官也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