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聂树斌案申请国家赔偿,1391万中有1200万精神赔偿,到底高不高?
12月14日下午,聂树斌家人委托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提出7项赔偿申请,金额共计13919156.80元。这也标志着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的国家赔偿程序正式启动。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注意到,申请中有1200万元的精神赔偿申请,就此重案组37号专访了聂树斌家人委托的代理律师,详解了赔偿事项中的各种法律依据。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听取聂树斌无罪的判决结果。 新华社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聂树斌家人申请赔偿案。
依据
错判侵害聂树斌人生自由、名誉与生命权
聂树斌家人递交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称,1994年9月23日受害人聂树斌被传唤,9月24日被监视居住,10月1日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逮捕。
1995年3月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受害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判决受害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受害人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作出终审维持死刑判决。同年4月27日,受害人被执行死刑。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受害人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家人在申请书中认为,受害人在被错拘、错捕、错诉、错判阶段,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和生命均受到了严重侵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5日对聂树斌作出的错误的有罪判决,更是在法律上对受害人作出极不公正的评价,剥夺了受害人年轻的生命。该错误评价虽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但给请求人在精神上造成的巨大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数额
申请赔偿金额共计7项1391万余元
聂树斌母亲在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辜光伟和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陪同下一起来到法院,聂树斌父母总计列出7项赔偿请求并逐一给出了法律依据,请求分别是:
1、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
2、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336.80元;
3、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00元;
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受害人聂树斌被抚养人张焕枝、聂学生生活费至死亡时止,为被抚养人张焕枝办理养老保险;
5、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因受害人聂树斌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亲属康家的2000元钱及其利息;
6、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因申诉产生的费用及损失600000元;
7、请求原河北办案机关向请求人发送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以上各项费用合计:13919156.80元。
聂树斌父亲得知聂树斌被判无罪消息后失声痛哭。 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责任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申请人表示,《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在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对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决定执行死刑,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聂树斌死刑。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因此,请求人应当向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河北高院向聂树斌家属致歉。 微博截图
对话
代理律师谈精神损害赔偿:
“家人承受的痛苦和遭受的折磨难以想象”
重案组37号:据说此前聂树斌姐姐也在国家赔偿的申请人中,但后来确定申请人仅是聂树斌父母,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
王殿学:开始考虑有聂树斌姐姐,是因为聂淑惠是聂树斌案的申诉人之一,聂淑惠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并且在申诉之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按理应该得到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聂淑惠不是聂树斌的继承人,所以与河北高院沟通后,确认只有张焕枝和聂学生为申请人。
重案组37号:超过千万的国家赔偿是不是第一次提出?这次赔偿案件中最大困难在什么方面?
王殿学:赔偿超千万不能说史无前例,很多国家赔偿的申请都在1000万左右,像念斌,钱仁凤,陈满,包括我之前代理的许金龙案。就我们立案来说,河北高院还是很不错的,我们相信在程序上不会有大的困难。最大的困难,应该是在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计算方法之外的项目,比如精神损害赔偿,为申诉花费的费用等。这一块需要跟河北高院详细沟通。
重案组37号:12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如何来确定的?此前的冤案错案没有过这么高的精神损害金,聂家提出如此高的金额会获得支持吗?
王殿学:精神损害这一块,聂树斌案应该是国内近几年最典型的冤错案,聂家一直在社会关注的风口浪尖上,其中不断燃起希望,又不断遭受残酷的打击,我们从持续公开的一些聂家的新闻报道上也可以看出来,聂家人在司法机关门口,高举着双手,无助地呼喊,聂母伏在儿子的坟头,悲痛欲绝,聂树斌的父亲还因此生了病,聂家人也一直遭受着人们的议论,背负着强奸杀人犯家属的恶名,聂母也一直强调,不但是儿子被冤杀,因为只有一个儿子,连孙子和后代也没有了。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和遭受的折磨是难以想像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就之前的冤错案赔偿来说,不断得到突破,我们也希望河北高院能够充分考虑聂家人遭受的伤害,予以进一步的突破。
重案组37号: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请与判决金额往往存在很大差距,对此你有心理准备吗?
王殿学:聂树斌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按照其父母还有姐姐三个人来计算的,我们在办理其他冤错案国家赔偿的申请时,承办法官都表示,不管赔多少钱,也是无法弥补受害人家属遭受的伤害的。
重案组37号:法院已经正式立案了吗?接下来的程序怎样进行,最快多久会有结果?
王殿学:河北高院已经正式受理聂树斌案国家赔偿申请,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当天确认了赔偿办的承办法官。按正常的程序,接下来承办法官会跟聂树斌家属和律师联系,组织国家赔偿的听证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要求,应该在60日内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
重案组37号:经常会见到当事人申请的赔偿金得不到全部支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还有其他救济手段吗?
王殿学:就之前冤错案纠正后的国家赔偿来说,法官一般都认为无论赔偿多少钱,人死不能复生,青春年华坐冤狱20年,都是不能弥补的。决定数额与申请数额的主要差距,一般在精神损害赔偿和申冤费用的支出上。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可以在决定书做出后一个月内向最高法院申请重新做出国家赔偿决定。
盘点 部分冤案国家赔偿情况
钱仁凤案
钱仁凤因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蒙冤入狱近14年,曾索赔955万元。2016年11月25日获得国家赔偿172万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22万余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
陈满案
陈满因涉嫌1992年的海口杀人焚尸案入狱23年,出狱后陈满提出966万余元国家赔偿。2016年5月13日海南高院和陈满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呼格案
1996年,呼格吉勒图因“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2014年12月15日,呼格案再审被判无罪。2014年12月31日,呼格吉勒图父母获得国家赔偿205.9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浙江张高平叔侄案
2003年,张辉、张高平叔侄因涉嫌“强奸致死案”分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有期徒刑15年。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张辉、张高平各获得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
赵作海案
1999年,赵作海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2010年洗冤后提出100万元国家赔偿,2010年5月13日获赔65万元,50万元为国家赔偿金,15万元为生活困难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