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消息,一名职校女生,在QQ上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向她宣传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思想,这名女生对这种思想产生兴趣,昨日,她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受审。
小娟(化名)今年22岁,事发时在合肥一职业院校读书。据指控,2013年,小娟通过手机QQ与一名自称“阿卜杜拉”的人成为好友。2014年11月之后,“阿卜杜拉”告诉小娟,自己已到土耳其,并通过QQ、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向小娟宣传介绍极端思想。
小娟对“阿卜杜拉”宣传的极端思想产生兴趣,并将一名同学(另案处理)介绍给“阿卜杜拉”。三人建立了专门的微信聊天群。“阿卜杜拉”向两人发送宣扬极端思想、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音频、电子书等资料,并煽动两人出境参加“圣战”。小娟和同学接收相关资料,并向旅行社咨询出境事宜,最终因费用及护照办理等原因未果。
2015年11月至12月,“阿卜杜拉”向两人再次发送了宣传极端思想的音频等资料。
当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在学校依法传唤了小娟和其同学,并从小娟的手机内查获5部音频、6部电子书。经安徽省反恐工作领导小组认定,2部音频为暴恐音频,3部电子书为宣扬极端主义的非法宣传品。
检方认为,小娟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音频、电子书多部,应当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在庭审现场,小娟表示认罪,称之前不知道“阿卜杜拉”是干啥的,后来才知道。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