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四川省威远县人李某佳6月份遭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李某庆等3人(便装)枪击。昨天,记者了解到,李某佳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而威远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李某佳为在逃嫌疑人,当时曾鸣枪示警。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
当事人要求公布视频
“6月24日下午5点多,我在威远县人社局附近遭到3名男子枪击。”昨天上午10点多,还在医院治疗的李某佳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从律师所办完事准备驾越野车离开,刚上车就有人向车里开枪。李某佳说,他中了两枪,随后开车逃离。他说,开枪男子没有穿警服,也没有表明警察身份。
“他们开枪前并没有鸣枪示警。”李某佳称,在这之前他并未听到枪声。“上车和开枪时间间隔特别短,我如果说法有误,警方可以公布视频。”
警方称抓捕时鸣枪示警
昨天中午,四川威远公安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6月24日17时30分许,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李某庆等3人在县人社局附近着便衣设伏抓捕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的在逃嫌疑人李某佳。李某庆等3人迅速上前包围车辆,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命令其“不准动,下车”,李某佳发现自己被抓捕民警围堵在车内,拒不服从民警的命令,强行急倒车,欲调头驾车逃离。李某庆等在跟随车辆反复拍打玻璃责令其停车无效后,随即朝天鸣枪示警。
李某佳依然无视警告,继续强行驾车逃离现场,李某庆朝逃离的车辆开枪射击,李某佳仍然没有停止驾车逃跑的行为,李某庆再次开枪。最终,李某佳驾车逃离现场,民警追击未果。
事发当晚,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将按照检察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依法依规对民警使用枪支问题进行处理。
去年曾因要钱引发冲突
针对警方这一说法,李某佳表示,自己并不是在逃嫌疑人。他介绍道,去年4、5月份曾因朋友欠钱未还前去讨要,与对方发生冲突,城南派出所民警出警。“朋友受伤后,我垫付了医药费达成谅解,今年2月份他还写了一份‘谅解书’交给民警。”李某佳称,因两人是私了,做完笔录后,他就走了。
“我并不是在逃嫌疑人。”李某佳称,两人私了后,他天天在街上转悠,但是警方并没有逮捕自己。“警方既然想抓捕我,为什么不穿着警服来我家逮捕我呢?”李某佳质疑道,“就算他们要逮捕我,为什么等我上车后朝车内射击?更没有穿警服,也未出示任何证件?”李某佳还表示,从去年发生这件事至今,自己并没有犯过别的事。
针对李某佳的说法,记者联系上负责处理此事的威远县公安局副局长倪俊,他说:“这个事情我不清楚。”负责处理此事的威远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一位姓陈的副局长称,目前案件正在侦破调查中,出于保密原则,不方便透露具体情节。
随后记者致电城南派出所值班室,工作人员说:“李所长今天不在,你明天再找他吧。”当记者问询李是否在正常上班时,这名工作人员称,“他在正常上班,昨天也来了。今天是有事出去了,你明天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