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赵黎平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问题涉嫌犯罪。此外,经公安机关侦查,赵黎平还涉嫌故意杀人罪。

  赵黎平身为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知纪违纪,执法犯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黎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