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了包括清远市一副市长在内的两起厅官违规吃喝的典型案件,有4名厅级干部和5名处级以下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经查,2015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中山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党政班子成员到12家区属企业调研走访。当晚参加调研的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区属企业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联谊聚餐,约150人,全部费用21336元由辖区内私营企业支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5年3月10日,清远市政府一名副市长带领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一行10人在阳山县开展水利工作调研,当晚在该县七拱镇政府饭堂用餐,县、镇两级有关人员等11人陪同,饮用洋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的,要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形成有力威慑。(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