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击毙一名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事发后,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迅速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全面调查。进行了现场勘查、尸体及枪弹检验,调取了现场视频资料,赴济南、大连、伊春、齐齐哈尔等十余个城市,走访近100名旅客群众,找到60多名现场目击证人,逐一调查取证。截止目前,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事实已查清。
经查,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县丰收乡农民徐纯合(男,45岁,持当日庆安-金州的K930次列车硬座客票),与其母亲权玉顺(81岁)携3名子女去大连金州走亲。12时许,徐纯合在庆安站候车室进站入口处故意封堵通道,并将安检通道的旅客推出候车室外,关闭大门,致使40余名旅客无法进站,扰乱车站秩序。保安人员制止无效后,到公安值勤室报警,民警李乐斌接报后前来处置,对徐进行口头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徐纯合不听劝阻,辱骂并用矿泉水瓶投掷民警。民警随即对徐的双手进行控制,迫其闪开通道,让被阻旅客进站。在民警准备将其带到值勤室时,徐继续对民警辱骂并用拳头击打。当民警取出防暴棍制服徐过程中,徐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头部。民警使用防暴棍和拳脚还击,但未能将其制服。期间,徐先将其母向民警方向猛推,后又将自己6岁的女儿举起向民警抛摔,至其女落地摔伤,徐趁机抢走防暴棍,抡打民警头部。危急情况下,民警取出佩枪,对徐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将徐击中。车站派出所随即拨打120呼救,25分钟左右120医生赶到现场,确认徐已死亡。
调查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央视记者 王冬冬)
事实+
警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开枪
1.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2.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3.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4.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5.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6.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7.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8.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9.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10.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11.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12.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13.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14.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腾讯新闻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