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派出所办事大厅内,办事群众排队等号。
核心提示|昨日,大河报A04、A05版以《办证比“西天取经”还难?》为题,报道了“总理痛斥:证明‘你妈是你妈’,天大笑话;网友吐槽:为证明‘我是我’,河南北京之间跑七趟”之事,报道引起极大社会反响,人民日报官方微信转发,许多读者通过大河报官方微信、微博、热线电话等,讲述经历表达观点。
有人认为,有的证明还是有存在必要的。而《“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一文的原作者也赞同此观点,他认为,负责提供证明的主体部门,其实很容易查验、核实老百姓的身份,但他们却让老百姓跑腿。写此文的目的,是为唤起对百姓办事难的关注。
独家追踪:怎么证明“你妈是你妈”新闻背后的故事
“怎么证明‘你妈是你妈’,这则报道严谨吗?我办了3次护照、两次港澳通行证、一次台通证,都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郑州市民郭女士有些怀疑这则报道的真实性。
大河报记者调查发现,李克强总理所讲故事,原载于4月8日的人民日报,是一则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为题的评论,作者为黄庆畅;5月7日,央视《新闻1+1》也报道此事。
昨日下午,大河报记者连线人民日报记者黄庆畅。他认为,能质疑此事,证明读者进行了认真的思考。他说,这件事绝不是无中生有,虽然事件很极端,但是“戳中了社会的痛点”。新闻事件中的陈先生一家,准备赴台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代办台通证的旅行社,需要书面证明他和母亲的母子关系。最终,他们交了60元钱,这个“较真”的旅行社才不要证明了。
他说,写这篇评论的用意有三层:一、五花八门的证明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当然,该证明的必须证明,但该取消的也应取消;二、负责提供证明的主体部门,其实很容易查验老百姓的身份,但他们却让老百姓跑腿;三、这种证明方式是不是可以改进?在信息技术发达的现代,应该打破各个行业、部门之间的壁垒,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反响:陶先生与小朱的问题有望彻底解决
本报报道刊出之后,昨日下午,曾奔波于京豫两地7趟、证明“我是我”的陶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他激动地表示,省公安厅和驻马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都在看到报道后、第一时间联系了他,表示将彻底解决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问题。
而报道中跑了多个派出所没有办出一张暂住证的“郑漂族”小朱,问题也得到了解决,郑州市柳林派出所相关人员表示,将尽快核实小朱情况,按规定办理。
观点1:不是所有证明都没存在的价值
报道反响强烈,有的读者认为:许多证明自带奇葩属性,办下来劳民伤财、浪费行政资源;但也有人认为,不是所有的证明都不应该存在。
一名读者指出,最荒谬的就是学历认证,拿着毕业证还要交钱让认证中心来证明毕业证是真的。但立刻有反对者说,学历认证能挡住假学历。
假证很可怕!一名女读者说,她一名同事的房子,差点被老公拿假离婚证卖掉。
解读:有些情况下还真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
“连着两天,都有人拿着新闻说‘总理都不让证明你妈是你妈’了,你们还要我出证明!”昨日,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派出所办事大厅的民警杨景新告诉记者。记者走访多个派出所办事大厅,都听到类似声音。
“有个市民拿两个单独户口本说要父子办合户,但是地址等各项信息都不对,他也不提供父子证明,就算我相信他们是父子,也不能就这样按感情办啊!只好让他到原籍去补关系证明。”杨景新说,“但是市民宁愿来这里跑三趟,也不愿意去原来的区办,每次来就一句话‘他姓康,我姓康,你说是不是父子?!’”
“总理讲这则故事是有特定语境的,但是大家不能一概论之,有些情况真是必须证明‘你妈是你妈’。”杨景新说,比如房产过户、户口投靠或迁出、16岁以下公民出境等,都须这样的证明。
观点2:事前做好功课,证明也不难办
郑州的赵女士说,自己早几年去开过这种证明,证明自己原生家庭的成员关系:证明我爸是我爸,我妈是我妈,我妹是我妹,“但是不复杂,也没什么刁难,事先做足功课,没找过任何人。”
追问:为何“证明”遇到熟人,一切都简单了?
省社科院副院长谷建全认为:许多证明本身并无错,惹人烦恼的是繁杂的办证程序,以及办证人员的刻板态度。
“有的工作人员简直是不刁难你几下他不舒服。”一名读者说。
一名刚在郑州工作不久的90后说了他的故事:档案在市人才,上班后要转到省人才市场,可省人才说,必须证明自己档案在市人才;市人才说,必须证明省人才调的是你;省人才说,市人才不开档案证明,我们不能给他们出调档证明;市人才说,没有调档证明,不能开档案在市人才的证明……反复5次无解,最后找了熟人,一个电话搞定。
“我们现在推行服务型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省法制办一位负责人表示,因为没有服务意识,办证人员才会“刁难”,而没有对权力的制约,才导致有的人把手上的“小权”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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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方式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据新华社电8日,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将对剩余的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4种方式进行清理,最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四种方式清理:一是取消,这些事项都涉及社会公众,多数具有许可性质,取消后将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二是转为行政许可,对于确有工作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三是转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这些事项的审批对象都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四是调整为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比如,有些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的,有些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有些具有国有资产管理性质的等等。 (记者朱琨 张渝文 许俊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