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5年3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依法审查,3月25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批准逮捕,同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枪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
■ 背景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赵黎平曾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22年之久,官至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退休前已是副省级官员,该案一经报道即引发舆论强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