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一定要防止走偏和扩大化。无论打黑除恶,还是深挖“保护伞”,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别出现为成绩凑案件、误伤无辜群众的现象。

  自2014年在全省掀起打黑除恶“风暴”后,山西警方再次加码。20日晚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警方明确将2015年定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年。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表示,“打黑除恶”斗争要与反腐败斗争同步推进,要坚决深挖黑恶势力的幕后“保护伞”,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在本轮反腐风暴中,只有一个省被冠以“塌方式腐败”,那就是山西。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山西发生的严重腐败问题,不是个案孤立的,它是一坨一坨的。“像省级干部被查处的7人;像市一级,太原三任市委书记、连续三任公安局长被查处……”省长李小鹏在该省两会上也承认,“山西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

  山西官员腐败与黑恶势力横行,都有明显的地域特征,许多人与煤炭脱不了干系。煤炭作为山西省的主导产业,给当地带来了巨大财富,也“黑”了不少人。黑恶势力染指煤炭行业,靠“黑手段”发大财,为了恶行得到“可持续发展”,黑恶势力必然要找“保护伞”,一些官员收受“黑金”之后,心甘情愿沦为他们的“看门狗”甚至“打手”。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日前说,“几乎所有黑恶势力做大做强都与腐败联系在一起。腐败是黑恶势力催化剂,干部腐败是黑恶势力成长的营养剂。”

  先哲说过,“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在煤炭价格坚挺的黄金时期,在山西挖煤简直就是挖金子,利润何止300%,巨大吸力就像银河系中的“黑洞”,把各路“英雄”都吸了进去,当然也包括黑恶势力和贪官污吏。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黑恶势力靠非法手段起家,“保护伞”用公权寻租,对社会都是祸害,倘若既往不咎,老百姓断不会答应。但是,打突击仗,搞运动战,也要注意一些问题。

  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力量“打黑除恶”,效率没有问题,令人担忧的是公平与正义。还记得当年重庆的“打黑”吗?公权集中而且被滥用,老百姓的权利极度萎缩;警权过度膨胀,法定司法体制沦为附庸;过度张扬暴力,践踏司法的程序正义……因此,专项行动一定要防止走偏和扩大化。无论“打黑除恶”,还是深挖“保护伞”,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别出现为成绩凑案件、误伤无辜群众的现象。(特约评论员 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