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经向47家被巡视单位提交了巡视反馈情况报告,报告显示,几乎所有被巡视单位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47份巡视清单显示都存在干部任用问题
截至2014年底,中央巡视组已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中央单位、6家中央企业和2所部属高校提交了巡视反馈情况报告,这些被习惯性称为“巡视清单”的报告中,均提到了被巡视单位存在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新华社记者利用全数据分析技术,对这47份报告的关键词进行了自动识别梳理,结果显示,在干部任用和选拔方面问题突出。其中,拉票、跑官要官、打招呼、拉关系、造假、一把手、任人唯亲、吃空饷、唯分唯考、小圈子等,是巡视清单中的高频词。
经过进一步整理分析,可以发现“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规问题主要有三种:
一是违反组织程序和政策违规提拔、“带病提拔”。如中央巡视组发现陕西存在执行政策规定不够严格,“带病提拔”、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江苏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干部提拔几个月后即受到查处;日前公布案情的江西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在8年时间里经历了8个岗位,横跨两省5地,由一名副科级乡镇干部变身为正处级团市委书记,其短暂的“仕途”涉嫌年龄造假、入团申请书造假、仿造档案等诸多问题。
二是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巡视清单”表明,个别地方拉票贿选成风,一些领导干部一度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跑官要官;一些干部为了获得升迁,热衷于找“关系”、“拉票”;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打一个招呼,就能把主任科员变副处长、科长变处长,非正式在编的人也能聘上副总经理,每次“打招呼”,王国炎都能获得几万元的“关照金”。
三是“三超两乱”。“三超”就是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两乱”就是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一些地方执行职数和编制管理等规定不严格,存在安排照顾干部亲属、违规进人、档案造假等问题;湖南临武县政府领导曾被曝出有28名成员,除了1正7副8名县长之外,还有1名正处、7名副处级干部,此外还有12名县政府党组成员。
县级单位开党组会讨论给书记、县长送钱
“巡视清单”反映的基层选官腐败问题,如何危害基层政治生态?新华社记者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了调查追踪。
在西南某省份,记者采访了解到一起典型的基层“集体贪腐”案件。该案缘起于当地打黑过程中,当地黑恶势力和县国土局长都供述曾向县委书记送钱。纪委部门顺藤摸瓜,调查出这名县委书记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达1000多万元,其中,利用干部任免、推荐权,直接收受贿赂38万多元。目前,这名县委书记已被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审判。
在这样的“一把手”主政下,当地干部选拔任用潜规则盛行。办案人员介绍,当地多数干部在调整、晋升时都要送钱。逢年过节收受礼金红包歪风盛行,一些职能部门局长、乡镇书记和乡镇长大多选择国庆、中秋或春节时,给县委书记、县长送钱,少则八九千,多则数万,当地官场将这种送钱行为称作“利是”(节庆红包)。
更令办案人员震惊的是,当地一些单位领导不仅用公款送钱,甚至还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给县委书记和县长送钱的具体数额,然后按当地潜规则,一般由两名领导干部去送,其中一人进县委书记的办公室,另一人则站立于门外,进去的领导干部出门时再用手拍一拍空口袋,以示“利是”已送出。
2012年,河南省查处了两名“带病提拔”的官员,被戏称为“49天市长”“1日书记”: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被“双规”之日距其当选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仅49天;而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被“双规”前一天,在省委组织部考察“周以忠是否适合担任开封市委书记”的谈话和投票中,基本获得了全部的赞同票。
2013年,湖南出现多名受到“火箭提拔”质疑的“神童官员”,事后经组织部门查处,先后对被称为“27岁副县长”的湘潭县原副县长徐韬、被质疑“毕业四年升副处”的衡阳市雁峰区原副区长朱松泉、被质疑“火箭提拔”的株洲醴陵市原团委书记易翔予以免职。
2014年12月5日,河南省安阳市原市委书记张笑东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办案检察官介绍,张笑东的犯罪形式主要就是买官卖官,在给他行贿的人中,有28人来自党政机关,其中2人是为工作调动、26人是为了工作升迁,这些人通过向张笑东行贿,大多如愿以偿。
遏制选官腐败:机制、透明、追责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中央巡视组47份巡视清单指出各地各部门存在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反映出很多地方执行政策不严格,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也反映出现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要继续完善。
中央巡视组将问题暴露出来后,各地很快采取了整改措施并初见成效,比如天津就开展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检查,共查处18个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对违反规定做出的80名干部的任用决定宣布无效,对39名处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另对20多名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要真正遏制“选官腐败”蔓延,重点在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增进透明度是修复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干部选用生态的重要突破口。“公众的监督是最有力的,社会评价也非常重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廉能并重,也要尊重民意,坚持群众路线,走民主程序,才能有效避免选官腐败。”
马怀德说,要根除“选官腐败”,对被选拔者的信息公示审查也十分重要。要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申报,加强对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财产、个人信息的审核,对腐败苗头早发现早铲除。
另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然而,规定虽有,依照规定进行追责和处分的公开披露案例却不多。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委组织部长纪明珠表示,由于现行规定不够细致,推荐职责难界定。在实际工作中,一把手用人话语权过大,少数领导干部表面“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却将推荐责任分摊给参与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的全体人员,权大而责小。
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在“干部选拔任用问责”上开始了尝试。如2013年,湖南查处免职了多名“神童官员”后,依规对违规用人事件中负有责任的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时任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彭雁峰,时任衡阳常宁市委书记胡丘陵,时任衡阳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黄荣葆,时任桃源县委副书记郑大鑫等20多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处分。(执笔:罗争光、乌梦达;参与采写:夏军、刘景洋、翟永冠、方列、谭畅、郭久辉、凌军辉、李丽静、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