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年龄相差近30岁的夫妻因猜忌而诉请离婚的案件。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基础深厚,判决驳回原告梦梦(化名)的诉讼请求。
1980年出生的女子梦梦(化名)与1952年出生的老宏(化名)于2000年4月相识恋爱。2002年,梦梦生下一个男孩。双方于2005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大部分时间内,夫妻感情较好。但由于年龄相差太大,双方缺乏及时沟通,产生了误解或分歧。丈夫猜疑年轻妻子红杏出墙,经常吵闹、打架。2010年开始,妻子梦梦发现丈夫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后只要看到丈夫与其他女性在一起,就会怀疑其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因双方都猜疑对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最终梦梦诉至法院,请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