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育厅回应

   贵州省教育厅12月19日对律师申请公开“在大学课堂里装监控”的法律依据做出的回应。

  针对有律师申请公开“在大学课堂里装监控”的法律依据,贵州省教育厅12月19日回应称,相关文件内容存在争议,将修改完善。

  11月20日,贵州省教育厅向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价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校“建立全覆盖的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系统、教师授课全程跟踪系统”。杨名跨等4名律师就此向贵州省教育厅申请公开相关法律依据和权力来源。

  12月19日,贵州省教育厅对4位律师回复称,考虑到文件有关内容尚存有争议,经研究,拟对文件有关内容作进一步调解论证、修改完善。

  杨名跨律师告诉澎湃新闻,他对教育厅在回复中坦承“有关内容尚存争议”表示肯定。他和其他律师将对教育厅的后续作为予以紧密关注,并视行政作为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启动后续法律行动。

  《贵阳晚报》曾以“大学课堂将安装监控”为题进行相关报道。报道援引教育部门人士介绍称,课堂安装监控器,主要是为了提高教学水平。通过监控视频分析,评价老师教学水平,同时改进不足,提高教学质量。

  杨名跨律师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于是,他和另外3位律师,要求该厅公开日前提出的“建立全覆盖的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系统、教师授课全程跟踪系统”这一政策的法律依据和权力来源,制定过程和遵循的法定程序,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财政预算方案,后续招标计划及监督检查措施。